提早领取出世纸须知
2010-11-29 湾区城市群
可在婴儿出生后第二个工作天领取。
只限产妇持有未过期之有效入境证件
地址:油麻地上海街250号油麻地停车场大厦楼(请用庙街入口)
电话:23594485
办理出生登记时,必须出示下列有效证明文件正本:
1.合法夫妇(香港或香港以外注册)结婚证明书;
﹡若未正式注册结婚者,必须夫妇二人一同前往办理﹡
2.i父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
ii香港居民身份证;或
iii父母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护照、签证身份书等)。
3.准备婴儿姓名。
4.领取其它证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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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港证 |
回乡证 |
父或母携同婴儿前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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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纸(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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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父或母香港身份证及有效旅游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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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父母结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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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两张(底色不限) |
两张 |
担保人 |
申请表格其中一项需填担保人一名及签名,担保人必须是婴儿父母之朋友,年满18岁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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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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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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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电话 |
油麻地上海街250号油麻地停车场大厦阁楼(上海街入口)电话:23594426 |
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德宝大厦地下及3楼B电话:27895888 |
作者:上香港3hk转载 来源:上香港3hk转载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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