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买iPad入关要缴税千元
2010-10-28 湾区城市群
商报记者 | 李婷 林喆
当下,在境外购买苹果数码看起来要比国内便宜不少,不过一些旅客在入境时却被征税。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具体都有什么规定呢?
香港买iPad缴税千元
林小姐最近赴港出差,发现在港购买16Gwifi版iPad只要3888元港币,折合人民币只需要3300多元,比内地市场便宜了500多元人民币,林小姐立即慷慨解囊购买了两台入
境,不想却被海关每台征收了1000元的税款,顿时令她深感郁闷。“我跟海关工作人员解释其中一台为自己用,但还是抽了两台的税,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和林小姐有类似遭遇的王先生觉得“更亏”,他在港出差期间购买了一台iPad,已经使用了半月,结果入境的时候还是被征收了1000元的税款。“我买这台iPad只花了4888元港币自用,为啥还要缴税呢?”
虽然海关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按照规定征收,但他们还是希望进一步了解目前海关对于旅客境外购买物品的相关规定。
境外购买就需交税
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厦门海关。厦门海关负责人表示,总署确实有相关规定表示对于入境携带5000以下自用物品不收税。
根据《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旅客从境外购买5000元内的一般自用物品无需申报,当然也就无需缴税。
不过为什么有人从香港购买价格仅4000元左右的iPad回内地,就要交税了呢?厦门海关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因为iPad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当缴税。
照此计算,在境外购买一台iPad回内地,最少要上交1000元的税。
带iPad出境得申报
然而还有消费者提出疑问:为什么明明是我在大陆购买,从大陆带到香港去的自用iPad,回来的时候也被要求收税?
厦门海关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从大陆带离出境的自用iPad,用户最好应当在出境前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这样离境的自用iPad在回境后就不需征税。“否则你必须出具有效的证据,证明你的iPad系在大陆购买,不然即使是你带离大陆出境的,回来时也要征税。”
入境不予免税
厦门海关表示,根据规定确实有20种商品入境是属于不予免税的商品。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 150元/台
手提电脑 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 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 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 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200元/台
U盘 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万元以上)
海关估价×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