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联席会议签四项协议
2010-09-18 湾区城市群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天(9月16日)在第13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结束后表示,两地签订4项协议,包括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产学研、优质农产品,以及海上搜救的合作协议。
曾荫权表示,粤港双方正积极落实今年4月签订的框架协议,并期望能把粤港合作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共同建设前海新区
在「共建优质生活圈」区域合作规划上,他说,只需待香港、澳门与广东省政府确认后便能落实,合作目标是在大珠三角地区发展低碳、高科技、低污染的优质生活城市群;期望今年第4季能公布成果。
曾荫权表示,国务院在8月批覆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把前海定位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为香港服务业进一步开拓内地市场,提供更大的商机。
他说,香港正积极配合广东省及深圳市在前海的规划工作,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会在深圳成立联络小组,提供协助。
此外,曾荫权又宣布,国务院已确认「过境小汽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粤港两地正争取明年初推出有关计划,进一步便利两地人民交往。
吁粤企来港发人债
粤港两地亦会配合国家政策,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内地发展及开放金融市场累积经验。
曾荫权表示,期望粤港合作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尤其是可以人民币投资及结算,使「香港作为境外最重要的人民币融资市场,广东省则作为最重要的服务对象。」
他说:「希望广东省能挑选一些优质的企业,先行先试,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曾荫权在联席会议上致辞时表示,会议进入第13个年头,见证粤港合作在多个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包括粤港今年4月于北京签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的更紧密合作构建了重要平台。
今年5月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七》,为粤港合作提供了更多元的空间和更多先行先试的契机。例如,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广东独资开设医院和疗养院;「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合作规划的工作也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在今年第4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