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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立项保障性住房 将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

2017-09-20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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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金淘 裘萍 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新立项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筑工程将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意见提出,到2020年,广州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的目标。新立项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筑工程将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需按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将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

    意见提出了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健全技术支撑体系等10项重点任务,其中对广州各区提出了各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30%、到2025年不低于50%的要求。南沙、黄埔、天河、番禺、白云、荔湾等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区,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力争达到40%,到2025年力争达到60%的更高目标。

    此外,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的奖励措施。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项目,给予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超过±0.000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3%);对2017年以来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率、装配率较高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除外),财政将给予扶持;针对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及钢构件等超大、超宽部品部件的运输车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所辖区域或职能范围内,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也将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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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都 来源:南都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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