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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2017-09-14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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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肇庆市日前发布了《肇庆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鼓励新建和配建租赁住房,允许改建商业用房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肇庆市是全省首个住房租赁改革试点城市,并在今年7月与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一起成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在此背景下,肇庆制定《方案》,提出“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

《方案》提出,2017至2018年间,住房租赁平台首批房源投入使用,逐步形成成熟的平台经营模式。到2020年,打造出“两个平台”(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和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国有和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肇庆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两个市场”(供给多样化住房租赁市场和消费多元化住房租赁市场),实现降低租赁市场的“三个成本”(交易成本、信息搜寻成本和维权成本),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便利、供应主体、消费的多元化和租赁关系的稳定。

开展住房租赁,房源从何而来?《方案》提出,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鼓励新建和配建租赁住房,争取到2020年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房源。此外,允许将在建、建成、库存的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改建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肇庆市将搭建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和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和房源信息核验服务,规范住房租赁流程,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逐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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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强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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