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 新能源汽车

新建住宅区应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

2017-09-11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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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东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近日,市发改局发布《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知,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在市内各区域及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超300座充电站、53000个充电桩,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规划》提出,预计到2020年,东莞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4万辆。“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充电站将超300座,新建充电桩约53000个。其中,包括新建公交车充电站60座、出租车充电站16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19座、城市公共充电站206座、城际快充站10座、乘用车用户专用充电桩2.66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2.66万个。

按各镇街划分,到2020年,虎门、长安两镇的公共分散充电桩均将超过2000个,东城、厚街、寮步、大朗、凤岗、塘厦、清溪、常平八镇街的公共分散充电桩都超过1000个。

《规划》提出,我市将充分依托住宅小区、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并鼓励有条件的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已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

东莞还将依托全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网络,重点在京广澳高速厚街服务区、莞佛高速大岭山服务区、沿江高速麻涌服务区、珠三角环线高速黄江服务区、莞深高速塘厦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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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剑雄 来源:东莞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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