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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不用花钱就能拥有家庭医生 服务内容有哪些?

2017-09-12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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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其收付费标准的指导意见》推出不同收费标准的三大类型服务包,市民可按需选择签约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卫计委官网上看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其收付费标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免费服务包、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三大类型。其中,免费包年签约服务费为30元/人/年,全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而基本服务包当中,城职职工只需自费30元/人/年,城乡居民只需自费20元/人/年,便可享受优惠后分别价值130元、70元的两种基本服务。

分三种制定服务包内容

意见指出,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免费服务包、基本服务包及个性化服务包。免费服务包由市统一制定,免费向签约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及其付费标准由市统一制定;个性化服务包由各区卫生计生局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能力、特色等实际情况制定。其中,农村居民签约的服务包,以乡村医生为主体提供,其职责分工和协作由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确定,并共同提供服务。

另外,市级和区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以及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服务包中的收费服务项目应在省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包含已立项的个性化服务项目)确定,随着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更新,适时对服务包进行动态调整。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省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外收费;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制定价格;营利性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设立服务包医疗服务项目并自主制定价格。

签约基本服务包年自费20/30元

关于资费方面,意见指出,免费服务包的年签约费由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承担,价值30元。

基本服务包的年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分担,其中,签约服务包后,医保基金为职工参保人支付7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付30元,也就是说实则130元的费用,职工参保人只需自付30元。同理,医保基金为城乡参保人支付2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付30元,也就是说实则70元的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只需自付20元。

在明确支付程序方面,免费服务包、基本服务包及全部属于居民自费项目的个性化服务包,按年一次性收取签约服务费。

个性化服务包内的服务项目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范围予以支付。

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中由居民个人承担部分,对医保参保人,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支付。未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金融账户扣费或自费缴纳。

签约有效期1年 未改签视为自动续约

居民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在自愿的基础上,与家庭医生签订正规协议,协议书须列明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的约定服务项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包原价及居民自付金额等。签约居民自愿选择签约免费包或基本包其中一种。如需订制个性化服务包的,由签约双方另行签订。

签约有效期为1年。协议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允许改签协议,但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变更签约家庭医生申请,在该机构内另选家庭医生团队,不再重复支付签约服务费用。签约有效期内如需解约,居民需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方签字确认,在原有效期内不再重复支付签约服务费用。

协议期满,如居民既不想续约也不想改签其他服务包的,应明确向签约机构提出,原则上要签名确认;对于签约免费服务包且个人信息没变更的,如既未提出不再续约也未提出改签其他服务包的,视为自动续约,可不再签协议。

3个月内公布个性化服务包及收付费标准

意见还指出,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此文发布后执行市统一制定的基本服务包及其收付费标准,并在此文发布后3个月内,确定本地化或本机构的个性化服务包,完成收付费标准公布,全部开始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有偿签约、分类签约、差别化签约。

家庭医生基本

服务内容有哪些?

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

1 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包括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等项目的健康体检及中医体质辨识服务。

3 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面对面健康随访以及每年提供一次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为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等。

4 为孕妇提供早孕建册、健康体检、产前随访、产后访视等服务。

5 为0-6岁儿童提供定期的健康体检、血常规检测等服务。

6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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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捷恺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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