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行驶证、车牌…以后办这些都不用工本费
2017-09-03 湾区城市群
近日,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方案》,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将纳入停征(免征)范围。
你一定要问,到底是哪25项?
别急,给你列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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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
2.国土规划部门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3.国土规划部门的耕地开垦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4.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5.水务部门的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扩大非企业范围)
6.外事部门的认证费(含加急)
7.外事部门的签证费(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8.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劳务费
9.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10.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信息IC卡工本费
11.卫计部门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2.卫计部门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3.农业部门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
14.林业园林部门的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5.林业园林部门的恢复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6.交通部门的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7.住建部门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8.公安部门的
(1)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办理)
(2)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
(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驾驶证工本费(限于首次在本市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境外换证除外)
(4)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丢失、补办)
19.公安部门的非机动车牌证费
20.人社部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21.工信部门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22.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收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23.知识产权部门的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24.民政部门的殡葬收费
(1)遗体接运
(2)遗体火化
(3)骨灰保存(从死亡之日起不超过5年,存放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
25.安监部门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方案指出,停征(免征)范围为市、区级收入。国家和省级分成收入不予停征(免征),执收部门按扣除市、区级收入后,上缴国家和省级的分成比例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