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便民办事

身份证、行驶证、车牌…以后办这些都不用工本费

2017-09-03 湾区城市群

近日,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方案》,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将纳入停征(免征)范围。

QQ截图20170903162804.png

你一定要问,到底是哪25项?

  别急,给你列出来啦!

  ▼▼▼

  1.国土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

  2.国土规划部门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3.国土规划部门的耕地开垦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4.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5.水务部门的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扩大非企业范围)

  6.外事部门的认证费(含加急)

  7.外事部门的签证费(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8.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劳务费

  9.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10.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信息IC卡工本费

  11.卫计部门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2.卫计部门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3.农业部门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

  14.林业园林部门的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5.林业园林部门的恢复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6.交通部门的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7.住建部门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18.公安部门的

  (1)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办理)

  (2)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

  (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驾驶证工本费(限于首次在本市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境外换证除外)

  (4)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丢失、补办)

  19.公安部门的非机动车牌证费

  20.人社部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21.工信部门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22.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收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23.知识产权部门的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24.民政部门的殡葬收费

  (1)遗体接运

  (2)遗体火化

  (3)骨灰保存(从死亡之日起不超过5年,存放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

  25.安监部门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方案指出,停征(免征)范围为市、区级收入。国家和省级分成收入不予停征(免征),执收部门按扣除市、区级收入后,上缴国家和省级的分成比例收费。

 

相关:身份证 行驶证 车牌
作者:广州南沙发布 来源:广州南沙发布 阅读: -
版权免责声明:本号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私信告知。我们第一时间处理异议。转载本号原创文章,需注明来源于【湾区城市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