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广州60岁及以上户籍老人意外伤害险拟政府买单
2017-09-02 湾区城市群
10月前“银龄安康行动”将覆盖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人 正征求意见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文洁 通讯员印锐)今年10月前,广州全市各区将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即政府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确保广州市户籍老年人“银龄安康行动”的参保率达到100%。广州市民政局已起草了《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从昨日起到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州计划在今年10月前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政府统筹组织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老人跌倒等意外伤害多见,购买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之后,就可以多一层保障。暂定政府统保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为20元/人/年,保障项目及保障金额为: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补偿金为6000元;2.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60元/天(全年限180天)。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区根据具体情况与承保单位协商调整、细化保障内容,但总体保障水平不能低于上述标准。
广州户籍老人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将由政府买单,个人不需要“掏腰包”。市老龄办负责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享受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等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简称“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统保并落实经费;其余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由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负责统保并落实经费。
全市“银龄安康行动”意外险实行“大保单”模式,即市老龄办、各区民政局(老龄办)分别代表全市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本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除外)与承保单位签订统保协议书,向承保单位统一支付保险费。统保对象即户籍老年人不再需要逐一与承保单位签订保险合同。
广州市民政局现对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通知有关内容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0日。市民如有意见请经以下途径提交:
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42号综合楼408室(邮政编码:510405)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laolingban@gz.gov.cn;
3.传真文件至:62839982;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