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未交满 15 年就被辞退了,剩下的部分可以自己交吗?
2017-08-25 湾区城市群
社保未交满 15 年就被辞退了,剩下的部分可以自己交吗?单位停缴社保费怎么办?非本市户籍人员,能以个人身份参保吗?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积分入户排名?孩子可以跨镇区入读公办学校吗?……是不是满脑袋问号?
网友 " 商都运动装备 ":在中山公司买了 12 年的社保,没有中山户口,现在年纪大了被辞退了,剩下的三年我能在中山自己继续自费交钱吗?恳求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
申请人若为广东户籍人员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 50 周岁 , 男 60 周岁),其最后参加养老保险地为中山,并且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 5 年的,可以在中山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若为外省户籍人员,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 10 年,其最后参加养老保险地为中山,并且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 5 年的,可以在中山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外省户籍的人员,如在广东省内其他地方有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相关的参保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中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险种仅限于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险。
网友 "coco_ 兰 ":我在中山居住,不是中山户口。现在是家庭妇女,没有单位,请问有没有渠道可以参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暂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若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网友 " 龙舞沟付老三 ":请问申请积分达标入户、没有房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12345 回复:
申请积分达标入户,但在中山市内无房产的,不可以申请宅基地。
网友 "Kathy":你好,想问下一直在中山工作,住在中山,属于工作派遣在此地,但公司是珠海社保也是珠海的,可以入户中山吗?
12345 回复:
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目前在中山市工作且已累积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积分累计达到 60 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派驻中山市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或双方父母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
(二)申请人在中山市有合法职业连续满 3 年的。
注: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为标准。
无论有无房产,均需提供资料:
1. 身份证;
2.《广东省居住证》(含中山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3. 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注: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工作情况证明统一格式具体样式可到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 www.zslg.gov.cn 下载,三个月内有效且必须属于就业状态中;如刚失业,失业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试用就业状态。
本人(配偶)在中山有房产的,需另外提供:
4. 卫计审核表;
5. 在我市缴纳社保证明;
注:提出申请的上月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派驻中山分支机构人员,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购买的单位是总部的名称,提出申请的上月有参保记录)、并要提供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6. 房产证、不动产证、中山市商品房的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和《住房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每套房产只允许成功申请一次积分入户及一对夫妇申请积分入学。
7. 法定工作年龄以内;
8. 子女近三年有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需求的,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本人(配偶)在中山无房产的,需另外提供:
5. 在我市连续缴纳三年社保证明;
6. 连续办理三年居住证(暂住证)——提供《居住证》;
注:计算方式:从受理之日起往前推,不超过三个月的间断视为连续期。
备注:具体操作请以前台审核为准。
网友 "carter":你好,我是广东韶关人,在大涌购买了住房,但是我的社保只买了半年,可以申请户口迁入中山吗?谢谢!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回复:
建议您申请积分入户,申请积分入户条件为: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办理《居住证》,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积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积分累计达到 60 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
(二)申请人在中山市有合法职业连续满 3 年的。
关于积分制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流动人口信息网或到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了解。
网友 " 锋哥 ":我是中山镇区户囗,小孩跟随我入户囗,我老公是外地户囗,小孩跨镇区可否就读公办学校?跨镇区读公办学校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办理入读呢?
市教育和体育局回复:
根据《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教〔2014〕10 号)(详见网址:http://www.zsedu.net/info/44700.jspx),本市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为第一类招生对象。
(1)本镇区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
(2)本市户籍跨镇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提供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 1 年以上相关证明文件)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如果要申请跨镇区入读公办小学,需要在同一镇区居住和工作。办理流程和具体所需资料由各个镇区确定,你可直接向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咨询。
网友 " 婵 ":我想问问我入户中山了,不过小孩不在就近学校就读,我想问问我要怎么申请调回就近学校 ? 谢谢。
市教育和体育局回复:
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户后插班就近入读公办学校,可向户籍迁入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申请,由户籍迁入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