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积分入学咨询场面火爆 教育局负责人回应热点问题
2017-08-19 湾区城市群
分数不够可不可以降分照顾?外区的居住证可不可以在香洲区计算积分?资料目前能否再次补交申请复核?”昨天,记者从香洲区教育局获悉,在该区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后,该区教育局已接待家长现场咨询330多人次,平均每天电话咨询120多人次。其中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上述几点。
对于家长关注的在香洲区以外的其他区办理的居住证,能否在香洲区计算积分问题,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香洲区实施的是2016年制定的《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下称《积分入学办法》)。该《积分入学办法》对于“居住年限”分值核算的表述为“在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以公安部门核查年限为准”;“本区”所指范围为“香洲区”,“居住证”信息的所在范围为“香洲区(不含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等功能区管辖范围”。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香洲区在招生时,对于户籍生的认定均以香洲区户籍为准。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是由居住地所在县(区)派出所核发的,县(区)人民政府为居住证持证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因此,香洲区在实施《积分入学办法》核算居住证年限时,只核算香洲区的居住年限是合理的。
此外,对于其他的热点问题,香洲区教育网和香洲教育微信陆续都进行了一一回应解答,家长可留意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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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珠海特区报 来源:珠海特区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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