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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妇女创业经营 最高可申请10万贴息贷款

2017-08-17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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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电商产业园内,女创业者与大家分享自己的创业经验。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通讯员/曾旭葵)记者日前从惠城区妇联获悉,新一轮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启动。年底前,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妇女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贴息贷款用于开展创业经营。据悉,该项目自从2012年开展以来,已为46名城乡妇女提供326万元的贴息贷款,累计支付贴息50余万元,辐射带动数百名妇女就业,受到妇女群众的好评。

  根据《惠城区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2017—2019年)实施方案》,区妇联、区财政局已联合实施新一轮的“惠城区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项目以推动妇女创业就业为重点,以实施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为载体,解决妇女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更多的妇女发展生产。

  “具有惠城区户籍、年龄为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妇女都可以申请该项政府贴息贷款”,惠城区妇联负责人介绍,将优先考虑在农村创业的女大学生、返乡创业女农民工、有一定种养基础和项目的女能手,以及创业中的贫困母亲、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创业意愿和能力及项目的妇女。

  如何申请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该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妇女自愿向镇(街)妇联提出贷款申请。镇(街)妇联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基本条件、经营项目等内容进行初审,报区妇联审核后,再推荐到惠州农商行核定创业贷款额度,惠州农商行按照贷款管理相关要求自主审查、自主发放、自行回收创业贷款。从镇(街)妇联接收申请至区妇联审核完毕,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贷款额度上,妇女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为3万至8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惠州农商行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视其生产经营项目需要、还款能力及惠州农商行相关制度确定。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政府将贴息补助,支持惠城区妇女创新创业。”该负责人提醒,因为贷款有1到2年的还款期,所以年底前将结束贷款申请工作,有意申请贷款的创业妇女可尽早开始贷款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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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信观念强,信用良好;家庭劳动力充足,经营管理能力较强,自身或家庭所从事的创业项目有较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金能力;没有违法乱纪行为;符合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贷款条件。

   贷款用途

  只能用于妇女创业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用作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非农业生产性项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所从事创业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一般为1—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申请且符合展期条件的,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方式

  根据惠州农商行的实际,对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采取“评定等级、核定总额、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等管理方法。贷款还款、计息、结息等具体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后,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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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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