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理论研讨会召开,专家表示:要把人才引进作为发展重点
2017-08-14 湾区城市群
为充分发挥智库机构理论创新和实践研究主阵地作用,充分吸收专家学者的智慧成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8月12日,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联合主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理论研讨会。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主持研讨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澳门智库管理研究学会和广西凭祥市政府以及国家发改委课题组的专家、学者共2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利庠在研讨会上指出,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应该建设以香港为核心的大珠三角金融中心圈、以深圳为核心的“硅谷”创业中心圈和以整个区域为基准的旅游产业圈,进行制度的融合与互补、产业链的开放与利益共享、人才的集聚与自由流动、金融的开放联通。具体来说,深圳要重点瞄准通讯设备、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产业带;广州中部重点发展汽车、船舶、电子信息、健康医药产业;珠海要以生态旅游、健康营养、海洋工程、光电装备等为突破。张利庠表示,粤港澳三地将在中央有关部门支持下,完善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互利共赢合作关系,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谢丹阳认为,要把人才引进作为发展粤港湾大湾区的重点。首先,在科技、互联网这类有基础的行业,要集聚更多的人才。这不仅仅需要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上给予保障,还需要城市以包容、开放的心态来吸引人才。其次,在基础薄弱但有战略意义的行业,要创造吸引人才集聚的人才计划。第三,要营造人才流动活跃的舞台。不仅仅是地域上的自由流动,还可以是行业间的自由流动。
深圳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学科主任宋明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经济的规划布局,法治建设至关重要。法治对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最直接的挑战,是湾区内法律体系的碎片化,湾区内存在三种法律体系。但深圳在协调法律体系上有很大的优势,根据相关调查,深圳的法治环境在广东省城市中排名第一,部分领域甚至已经超过了香港。深圳有经济特区立法权。例如深圳前海,为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就对前海的商事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未来,深圳可以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协同细则上进行一些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