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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整不合理房产定价 严防高地价扰乱预期

2017-08-03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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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昨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0部门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161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落实调控部署、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商品房价格监管,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宅和租赁住房供应结构,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情况严重的,可采取暂停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在穗楼盘网签等处理措施。

定价

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将不予网签

《通知》要求,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合发改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指导,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合发改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检查指导力度,要求备案价格在楼盘销控表明显位置进行公开标示,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供应

合理安排住房供应结构

市国土规划委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部署,按要求完成组织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住宅用地中期供应计划,继续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宅和租赁住房供应结构。灵活确定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

市国土规划委要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加大对已供应住宅用地供后监管力度,健全动工催告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开工、竣工申报制度、强化常态化动态巡查工作,督促及时开工、竣工,加快住宅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促进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方向

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尽快编制印发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目标和规模,着力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完善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制定加大住房供给的具体措施。

《通知》还要求严格落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部署,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各项举措落地。

金融

严禁“加杠杆”产品用于首付款

信贷方面,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信贷措施,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坚决防范购房信贷风险,要严格执行借款人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的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

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要加强对房地产真实价值的评估,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合作进行评估的,要加强对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加强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惩处

严重违规销售将被暂停网签

《通知》还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会同工商、发展改革、教育、税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力度,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合同抽检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发现在售、在建楼盘存在的违规销售行为,对违规销售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限期停业整改并暂停项目网签资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遵守房地产调控规定、违规销售情况严重的,可联合采取约谈企业或其控股股东的负责人、暂停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在穗楼盘网签等处理措施,并视情况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采取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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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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