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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佛山这类考生8月15日至9月30日可申请“三侨生”证明

2017-08-02 湾区城市群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王芃琹 通讯员/陆君)2日,记者从佛山市外事侨务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规定》,广东省2018年三侨生证明将于8月15日开始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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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对象为三侨生,即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受理单位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受理申请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其中,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广东户籍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时间按考生学籍所在省规定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不能在我省办理“三侨生”证明。此外,在广东省参加考试、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例如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在户籍所在省负责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办理“三侨生”证明后,由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于参加高考前一年的11月15日前函转(包括转办函、“三侨生”证明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学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

详情请咨询佛山市外事侨务局

电话:0757-83358520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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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芃琹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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