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好这件事 广东贫困高中生年可获补5000元
2017-07-29 湾区城市群
28日,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以确保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稳步脱贫,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让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学会一项致富技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方案》提出,到2018年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学前教育
贫困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公办幼儿园
《方案》提出,加快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省级统筹学前教育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
其中,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规划,通过举办托儿所、幼儿园等,构建学前教育体系,重点保障留守儿童和学前残疾儿童。加强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扶持贫困地区扩大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贫困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同时,在有条件的大行政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行政村联合办园,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义务教育
建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
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完成贫困地区“全面改薄”任务,但各地不得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
《方案》要求,各地要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办好贫困地区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同时,要办好贫困地区学校食堂,实现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推进膳食营养均衡。
高中教育
让贫困生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
《方案》明确,坚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
其中,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
推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国家示范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招生,确保他们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
支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珠三角地区或其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对其实行生活费补助政策,帮助这些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资助体系
义务教育贫困生补助提至3000元
《方案》明确,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在学人口的全覆盖。
其中,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提高到3000元。
对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杂费,普通高中按每生每学年2500元补助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每生每学年3500元补助学校,同时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生活费,在原有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费补助。
对就读全日制专科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按照每生每学年5000元补助学校,在原有每生每学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7000元生活费补助。
教师队伍
明年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元/月
《方案》还明确,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实现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目标。2017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900元/月,2018年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月。
《方案》还提出,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