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手房交易资金须通过监管账户代收代付
2017-07-28 湾区城市群
记者获悉,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日前转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管的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二手房交易提出了系列要求,其中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通过监管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通知》指出,目前,佛山二手房交易需求日趋加大、交易空前活跃,但由于部分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存在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侵害市民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为加强房地产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通知》要求首先改变以往单一的行政监管模式,逐步向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转变。其中,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在住建管理部门备案的中介企业,暂停其网上签约的资格。
同时,《通知》提到要建立健全“五个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中介企业备案制度,各房地产中介企业应当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区住建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建立中介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实行“一企业一档案” “一人员一档案”。三是完善存量房网上签约制度,各区住建管理部门要探索提供房源核验服务,向已备案的中介企业发放房源核验二维码。四是推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制度。五是要求实行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接受继续教育。
作者:国信房地产信息网 来源:国信房地产信息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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