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为新能源汽车设专属停车位吗
2017-07-27 湾区城市群
徐冰
无论是经济杠杆还是政策杠杆,都是用抬高或降低进入门槛的方式来发挥导向作用,而不是明确允许某类产品进入同时禁止其他产品涉足,因为这样的做法涉嫌政策歧视,有违市场公平。
为了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广西柳州市近期在城市街道设置了两座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实施免费停放政策。这些停车位用醒目的黄线划出,还写有“新能源汽车”黄色字样。同时因为是双座车的停车位,这些车位也比一般的车位要短。为了防止其他车辆占用两座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该市交警对违停车辆进行了集中治理,7月23日、24日两天内,就有96辆非新能源汽车因停在专属停车位内被罚。
新能源汽车目前是被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的产品。对于相关企业和购车的个人,在国家以及省市层面,都有相当可观的财政补贴。而且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号,也被国家高层反复强调过。因此,各地出台一些地方性的倾斜政策,似乎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可是,柳州市这个为新能源汽车划定专属停车位的做法,却的确有些奇怪。
首先,这些用醒目的黄线划出并用黄色字样写明“新能源汽车”的专属停车位,显然不是针对所有的新能源汽车,它自一出现就明确指明只针对两座的新能源车。也就是说,如果是五座的,哪怕同样是新能源汽车也不能停在这个车位上。这就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要说柳州这个政策是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好理解;但为什么一定要向两座的新能源汽车倾斜,实在有些不好理解。毕竟,不管新能源还是老能源,目前中国人用车的绝对主流还是五座车。而两座的车,在中国人现在的消费观念里,大体还是一种时尚,是大玩具。
其次,坦率地说,柳州市的两座新能源汽车专属停车位的做法,看上去很像是量身定制。相关新闻中有这样的字句:“近期,外形酷似熊猫,色彩各异的双座新能源电动汽车宝骏E100,出现在新兴汽车城广西柳州市的大街小巷,该车是由坐落在柳州的中外合资企业上汽通用五菱打造的首款新能源电动汽车。”难道是因为当地出产两座新能源车,就配套出台了专属停车位?
为了推动某个领域的发展,政策就向这个领域倾斜,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自然是杠杆原理。可是,无论是经济杠杆还是政策杠杆,都是用抬高或降低进入门槛的方式来发挥导向作用,而不是明确允许某类产品进入同时禁止其他产品涉足,因为这样的做法涉嫌政策歧视,有违市场公平。但柳州市专门为两座新能源汽车设置专属停车位的做法,虽然看上去是推广新能源汽车,却又将其他新能源汽车排除在外,难免让人感到不公。尤其是当地还正好生产符合“专属停车位”的汽车,这就有些瓜田李下了。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