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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个公有物业出租平台上线 交易费用为首年租金1%

2017-07-26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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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企业物业出租应采取公开招租方式进行。记者25日从广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交所”)获悉,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http://gzfc.gemas.com.cn/)已于本月上线,这是广州首个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将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提供信息披露、全线上交易、第三方资金结算、多维度管理等全流程服务。

  超500m2国企物业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招租

  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是由广交所打造的广州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点开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网页,企业自挂牌项目和广交所挂牌项目的信息一目了然,前者标明了物业所在区域、总面积、租赁期限、租金、承租方资格、出租条件等信息,后者则明确了标的信息、委托方信息、挂牌信息与条件设置等。

  就在上月底,为规范物业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意见》提出,企业单次出租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通过符合资质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招租:位于广州市4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内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超过500平方米或土地超过1000平方米的物业;位于上述4区以外及其他区域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超过1000平方米或土地超过2000平方米的物业。除上述两种情形以外的物业出租,企业可以自行组织进行公开招租。

  已挂牌公开出租48宗

  据介绍,国有企业只需经过在线注册、报名项目、现场交资格材料、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即可。对于上述五个步骤,企业只需来广交所现场递交一次资格文件即可,其余步骤均可在线办理。交易费用为首年租金的1%,由供需双方共同支付。

  据介绍,自7月初上线以来,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已挂牌公开出租项目48宗,招租面积约4万平方米。同时,有23家国有企业向平台申请账号,可自由发布公开出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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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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