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多举措助推国企去杠杆 处理“僵尸企业”成突破口
2017-07-24 湾区城市群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国资委获悉,下一步国有企业将在控制债务规模,降低金融杠杆方面做出表率,并进一步加快清理“僵尸企业”的步伐。记者了解到,作为国企“去杠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化债转股也在提速,多家国企与银行密集签约债转股协议,随着债转股的持续推进,更多的债转股资金将陆续到位,助力企业处理不良资产、降低债务负担。
在近期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层面要求,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12家中央企业签订了框架协议。中国宝武、中国一重等一些中央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地方国企也纷纷通过债转股降低杠杆率。山西国资委、建设银行、潞安集团、晋煤集团就在今年上半年签署总规模20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促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广东省政府于5月明确要求积极推动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50亿元和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0亿元的债转股工作,并积极推动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亿元的债转股工作。
部分企业债转股资金已陆续到位,淮北矿业集团市场化债转股首期资金18亿元于上月到位,河南能源则于本月初获得市场化债转股首期资金50亿元。
此外,首家市场化债转股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也于日前获批成立,注册资本金120亿元。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高杠杆率主要集中在非金融国有企业。根据中国社科院测算,截至2015年底,金融部门、居民部门、包含地方融资平台的政府部门以及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分别为21%、40%、57%和156%。另有数据显示,2015年末我国国有企业负债占非金融企业整体负债的比例约70%。因此国有企业去杠杆成为金融去杠杆的重点环节。
“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债务存在着结构性问题,债务过多集中于国企。”一位央企人士对记者说。
“国有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对企业自身和整个实体经济都有危害。”有关专家指出,在利润率不够高的情况下,高负债率长期下去将掏空企业,甚至导致实体经济提早进入产业空心化时代。专家还认为,僵尸企业不产出却消耗资源,依靠信贷资金“输血”、“续命”,是国有企业负债率高的直接原因。
“国资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央企业风险防范,防风险也是稳增长的重要基础”,在日前举行的2017年上半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表示,国资委对一些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率和负债规模双管控,通过预算、考核、薪酬、投资管理等方面联动,加大管控力度。“今年以来,我们在降杠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推动企业优化资本结构,鼓励企业通过IPO、配股等方式从资本市场融资,改善资本结构,支持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企业通过存量的盘活,来筹集发展资金,尽量减少对负债的依赖”,沈莹说。
国务院于去年10月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与《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指出,去杠杆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有序开展、统筹协调四个原则。该意见还提出,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将降杠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
专家认为,国企去杠杆工作仍面临不小压力,部分企业在上阶段去杠杆工作中,或因之前扩张过快,或受累于“僵尸企业”及落后产能,未能在去杠杆工作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对此,沈莹表示,随着改革各项措施的扎实推进和逐步落地,中央企业的财务结构会不断改善,风险应对能力会不断增强,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也会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