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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发布“1+6”产业新政 企业落户最高可享6000万资金扶持

2022-02-11 湾区城市群

新年初始,大鹏新区产业领域迎来“春风”。日前,新区修订发布“1+6”产业政策“大礼包”。包括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科技研发、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生物产业等领域强企、惠企等一系列举措;并在新增的招商引资扶持措施里,明确企业落户最高可享6000万元补贴。

“1+6”产业政策中的“1”为《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6”分别为《深圳市大鹏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据了解,此次“1+6”产业政策修订,除《总部企业若干措施》和《生物产业若干措施》未进行改动外,其他政策均进行了增补和较大程度修订。尤其是《招商引资若干措施》在扶持力度上较往年有大幅提升,扶持范围不仅针对落户的大型企业,也兼顾中坚企业甚至是单项突出的中小企业。同时对企业租房、人才住房、园区招商也给予政策倾斜和保障。按新修订政策规定,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按贡献分阶段最高可获得6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其中,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在大鹏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产值(营收)50亿元以上的其他落户企业,按规模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落户奖励;独角兽企业或超级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大鹏新区还创新性地将支持范围扩大到个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成功开发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并探索性规定,获奖励单位须将不低于20%且不超过50%的奖金,以绩效奖励形式给予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此外,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事后补助及奖励补助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最大限度地给企业“解绑”,解放企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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