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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患者可以打新冠疫苗吗?深圳市三院专家给出建议

2021-12-07 湾区城市群

近日,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出台《结核病患者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专家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候任主委、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肺病医学部主任卢水华牵头完成该《建议》。《建议》表示,结核病人群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疾病重症化的高危人群,应优先考虑疫苗接种,建议除处于抗结核强化期治疗或合并其他病情不稳定慢性疾病的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外,其余结核病患者均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肺炎流行肺结核患者“难上加难”

2020年,全球新增结核病患者高达987万例,结核病发病率为127/10万。中国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患病例数居世界第二位。

一项基于国家结核病监测系统和对全国294个县区的调研问卷分析显示,新冠肺炎疫情会削弱结核病发现及临床诊疗能力。27%的结核病患者因交通限制或担心被传染而延迟或中断随访检查,15%的县区暂时关闭结核病门诊,8%的县区发生抗结核药物短缺。

国内外的数据都表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肺结核患者发现率明显下降,这意味着新冠肺炎的大流行有可能逆转最近在减轻全球结核病负担方面取得的进步。

此外,由于结核病患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有更高的重症化风险,WHO推荐结核病患者采用积极的预防措施应对新冠肺炎,包括及时接种新冠疫苗等主动防护策略,同时继续进行抗结核治疗。但对于结核病患者是否能够接种以及如何接种新冠疫苗,目前暂无足够多的高质量循证医学证据。

在这种背景下,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基于WHO的有关建议及国内相关技术指南,出台了《建议》,旨在为结核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提供指导。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候任主委、深圳市三院肺病医学部主任卢水华为主要执笔人。

结核病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议

《建议》认为,结核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原则为在合适时机应积极接种、主动预防新冠肺炎,但重症或有其他并发症的结核病患者的疫苗接种应经过结核科及相关专科医师评估后进行。

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已完成抗结核强化期治疗,病情平稳时可接种;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已治愈的结核病患者如无其他禁忌证均建议接种;活动性结核病同时合并其他慢性疾病(免疫缺陷病、慢性肝病、慢性肾病、风湿免疫病、糖尿病、肿瘤等)的患者,建议在相关专科治疗评估病情平稳时或经相应专科评价后再行接种;结核病合并以上病情稳定期的慢性疾病患者,如无其他禁忌证,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减少结核病患者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诊治和护理结核病患者的医疗卫生人员、家庭成员和其他密切接触者,如无禁忌证,均应接种。

结核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禁忌证与我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相同,具体如下,(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4)有咯血、高热、呼吸衰竭、神志不清等症状的重症结核病患者。(5)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6)妊娠期妇女。目前,我国多地已经放开了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儿童结核病患者接种适应证与禁忌证与成人相同。

需注意的是,疫苗接种后仍需采取包括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和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疫苗接种后应继续维持原抗结核治疗方案及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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