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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引进入户,广州实现“当日办”

2021-08-11 湾区城市群

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下称“留服中心”)留学人员引进入户业务实现再提速,于7月底实现入户业务“当日办”。

据留服中心介绍,今年1-6月,中心留学人员引进入户服务量达1093人次,同比增长60%。在业务服务量激增的大形势下,留服中心以实现留学人员引进入户提质增效为切入口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留学人员引进入户业务流程进行再梳理,在2020年实现承诺办结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将办结时间提速至当日办结。

实现“当日办”后,留学人员在中心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可实现8小时办结(工作时间),待公示结束后,留学人员即可获得广州市入户卡。

链接: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指南

一、适用范围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或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且在以下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

(二)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

(三)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条件

(一)入户年龄要求

1.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二)社保要求

1. 具有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内(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择业期外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

三、业务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搜索“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入户”,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业务系统,按相关流程指引填报、上传相关报表和附件材料。

(二)受理:申领人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对入户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同意引进入户名单。

(四)公示:拟同意引进入户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rsj.hrssgz.gov.cn/vsgzpiapp01/GZPI/Gateway/PersonIntroducePublicity.aspx)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投诉,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

(四)核发入户卡:公示结束后,由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核发入户卡,并邮寄至申报人。申报人持入户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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