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再加码!广州黄埔区取消人才购房政策
2021-08-03 湾区城市群
8月2日,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政自8月2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为促进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取消《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通知自8月2日起执行。
在执行时点方面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2021年8月2日24:00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2021年8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各地调控进入新模式
黄埔区的人才购房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该文件指出,经区认定的在黄埔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在黄埔区工作,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或经区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港澳居民在黄埔区范围内、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总的来说,此前,黄埔区的人才购房政策可以简单总结为:人才可购房、人才亲属可购房、港澳人士可购房。
今年以来,包括广州、南京、杭州等城市纷纷收紧人才购房、落户购房政策。
2021年4月,广州发布限购新政,全面收紧人才购房政策,其中,人才购房要求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杭州4月也出台规定,高层次人才家庭落户5年才能买二套房,这是当地针对人才购房进行的第三轮调整。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政策说明,广州黄埔区认识到此类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一定漏洞,从防范“假人才真购房”的角度出发,确实需要叫停原来的政策。
“当前各地调控进入到一个新的模式,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类似调控也说明调控的主动性增强。这也有助于真正夯实既有的房地产政策效应,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严跃进分析称,人才购房政策的弊病日益受到关注,从此前全国各地政策的导向看,都明显增大了人才购房的约束性。后续如何在人才购房和限购方面进行平衡,也值得各地积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