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落户奖励可达2000万!
2020-11-27 湾区城市群
允许企业使用“金融科技”字样登记注册、举办深圳市金融科技节扶持企业创新……11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以加快金融科技发展,推进深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
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深聚集发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深聚集发展。
在对“金融”字样严格准入管理的前提下,对部分企业使用“金融科技”字样进行放宽,注册地、主要经营活动地均在深圳市的,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通过新设立或变更的方式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科技”字样,并给予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服务。
对我市引进的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鼓励聚焦投资金融科技企业的优质股权投资企业在深发展,支持股权投资企业按照《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享受落户、产业用房、管理费收入奖励等优惠政策。鼓励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子基金,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吸引更多资本投资金融科技项目。
每年举办深圳市金融科技节
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也成为《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
据悉,深圳市政府每年将举办深圳市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深圳金融科技大赛和金融科技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态。
鼓励相关机构发布金融科技城市排名、金融科技企业榜单、金融科技人才榜单、金融科技发展蓝皮书等,支持相关机构开展金融科技交流论坛、开展联盟城市金融科技企业合作洽谈会等,并逐步扩大深圳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对使用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年度内直接或间接帮助小微企业获得100亿以上融资的供应链金融科技企业,按其向小微企业融资额的十万分之一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相关机构开办深圳金融领军人才金融科技研修班和“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题培训,对于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项目,按照经审计开办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培训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合计不超过300万元。
重奖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攻关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推动深圳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攻关。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外,还可按上述规定享受5万元的认定奖励或100万元的迁入奖励,入库企业可按上述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研发资助。
对我市金融科技领域单位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对在金融科技领域作出特殊贡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技术攻关项目团队或个人,且将项目在深圳落地的,在企业注册、办公场所、人才支持和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
推动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对在深圳市设立的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攻关基地,协调给予场地、启动资金、运营经费等支持。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还在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供优质的金融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出“优厚条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将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列为首批授权事项,深圳金融科技起步早,生态体系、科研创新和场景应用能力均处于领先地位。适时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将使深圳金融科技保持先发优势,补齐短板,推进深港澳三地金融科技市场互联互通,助力深圳建成国际科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