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7.6万/㎡! 地铁梅东路站补偿方案定了
2020-10-20 湾区城市群
日前,越秀区发布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决定征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二期梅东路站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用以建设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二期工程梅东路站。同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根据补偿方案,最高可补7.6万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有10000元/平方米的弃产补助
根据决定,征收房屋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80号、780号南侧。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是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2日止。
根据征收补偿方案,项目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中,办公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按25000元/平方米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按59000元/平方米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同时,还有货币补偿征收奖励(300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搬迁时限奖励、货币补偿弃产补助、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50元/平方米,一次补3个月)。其中,货币补偿搬迁时限奖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住宅房屋按4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第二阶段是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3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住宅房屋按2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第二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后签订协议的,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而货币补偿弃产补助是指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并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协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弃产补助。综上,住宅房屋若选择货币补偿,最高可拿到7.6万元/平方米(59000+3000+4000+10000)。
产权调换有两个地方供选择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在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或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在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5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5.2万元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6.5万元购买。超出应安置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5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4万元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5万元购买。超出应安置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同时,选择产权调换的,也将有房屋征收奖励(3000元/平方米)和搬迁时限奖励(第一阶段2000元/平方米)。此外,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还可以根据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