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绵城市试点绩效评价全国第一
2020-07-16 湾区城市群
从深圳市水务局获悉,在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此前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中,我市在北京、上海等同批14个城市中脱颖而出,取得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并将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2亿元。
据了解,深圳自2016年4月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化、标准化、常态化、社会化”为原则,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形成了海绵城市建设的“七全”模式。住建部高度认可深圳做法,在内部期刊《调查与研究》中刊登深圳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2016年以来,我市共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制度文件30部,分年度面向政府各部门制定任务分工累计526项,将海绵城市管控关键环节纳入“深圳90”改革,并以光明区凤凰城国家试点为先机,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带动包含27个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市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我市还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治水、治城深度融合,划定河道蓝线236.84平方公里,159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黑,463个城市内涝点全部消除,近21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品质提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对各地部署的海绵城市建设近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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