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力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科企上市最高奖励700万元
2020-07-09 湾区城市群
解决科技领域“卡脖子”问题、高企培育不再“撒胡椒面”、科技型企业上市最高奖励700万元……7月8日下午,在东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东莞市科技局对首批出台的7个配套新政进行了解读。
解决“卡脖子”问题
记者查询看到,首批七个配套新政包括《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东莞市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个配套新政中,《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瞄准的是如何解决科技领域“卡脖子”问题。据了解,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主要聚焦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技术领域,围绕科技型企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集中资源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攻关突破,力争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东莞市科技局副局长肖铮勇说,该政策注重引进市外资源,对获得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资助总额度500万元以上,且在东莞落地转化的本地项目,或外地单位获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类项目立项,来东莞实施转化的项目,给予不超过1:1比例资助,最高1000万元。对特别紧急或重大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方式操作。
高企奖励不“撒胡椒面”
东莞高企数量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增长,总数量已经达到了6217家,但大多以中小企业为主,整体实力不突出,具有行业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不多。
“东莞市前期的培育政策的着力点是对获得高企认定给予直接的奖励,这种量大面广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肖铮勇直言,随着《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的出台,奖励政策不再是“撒胡椒面”,而是优化调整了高企培育的思路,更加注重提升企业发展质量,采取分类培育、分类扶持的方式,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梯队。会根据创新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在研发投入、项目配套、企业融资、人才住房保障、交流培训、租金补贴等分类别给予扶持。
肖铮勇特意强调,该政策不是取消对高企的奖励,而是奖励力度更大了,有些甚至是以前没有的。“例如,瞪羚企业参加科技展实际发生费用按不超过50%比例,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