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出台电商扶持办法 优秀网红主播最高获50万购房奖励
2020-06-09 湾区城市群
记者近日从花都区了解到,该区以打造“直播电商名都”为目标,出台《广州市花都区扶持直播电商发展办法 (2020-2022)》。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树品牌”的要求,大力实施直播电商带动网络零售“十百千”倍增计划:到2022年,建成10大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基地,打造100家直播示范店,培育和引入1000名以上带货达人(带货网红、“网红老板娘”等),实现全区电商网络零售额超1000亿元的目标。
实施“直播电商六大工程”
为实现目标任务,花都区将着力实施直播电商主体集聚工程、直播电商基地提质工程、实施直播电商建链补链工程、直播电商建链补链工程、直播电商氛围营造工程、直播电商资金扶持工程“直播电商六大工程”。
根据《办法》,花都将大力引进国内外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等专业直播运营商。对新设立或迁入花都区的专业直播运营商,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200万元。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企业,最高奖励不超1000万元。对获评国家、省、市电商示范企业和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按照其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贡献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为鼓励企业培养和引入各类行业主播,花都将开展千人(主播)千店成长计划,为花都“四上”企业年带货量超1000万、2000万、5000万元以上的优秀网红主播(拥有知名平台粉丝量50万以上),最高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元花都区购房奖励,优先享受人才公寓、入户指标、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每年评选10名“花都网红”,给予按市场价70%租购人才安居用房的奖励。
直播电商上市奖1000万元
同时,花都将扶持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引领性强的直播示范基地,完善直播电商产业生态链,推动发展“直播电商+专业批发市场”“直播电商+优势产业”“直播电商+商贸零售”“直播电商+特色农业”“直播电商+跨境电商”模式。
《办法》支持行业商协会在本区举办或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活动(直播电商博览会、高峰论坛会议等),经认定,根据其规模、影响力,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活动补贴。每年评选10名“花都网红”、十大“花都优秀直播电商”。
此外,花都鼓励直播电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做大做强,对在境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8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并充分发挥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优势,支持各大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