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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防疫第8号通告:外来人员进小区须出示“粤康码”

2020-05-21 湾区城市群

5月18日,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第8号通告”)。第8号通告指出,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疫情防控措施由应急防控调整为常态化防控。但疫情尚未结束,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毫不松懈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在人员密集场所应佩戴口罩

第8号通告指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减少非必要集聚性活动,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个人要做好生活环境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养成勤洗手、多运动、使用公勺公筷、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就医诊疗。

关于佩戴口罩,第8号通告提出,在人员密集的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第8号通告要求,要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各类活动,搞好环境卫生,消灭各类病原体及传播媒介。

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须出示“粤康码”测体温

第8号通告提出,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等。进入公共场所要落实人员查验“粤康码”及体温检测。公共场所要减少人群聚集,要通过座位间隔、设置醒目标识等方式提醒群众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等场所开展经营时不得超过相关标准要求的最高人员密度。

关于社区防控管理,第8号通告明确,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须出示“粤康码”并开展体温检测;对首次返回小区的来惠人员实行健康信息登记。对入住酒店的人员,继续落实好测体温、人员健康信息登记等措施。

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工作人员须接受核酸检测

第8号通告要求,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重点场所的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及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惠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及边防检查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母婴服务类机构工作人员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工作,其他有核酸检测需求的群众可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全市发热门诊要继续做好病例监测工作,提升病例监测发现能力;诊所和药店要做好购买退热药品的实名登记,一旦发现可疑患者,立即引导至就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隔离排查,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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