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疾补充保险”5月1日开始缴费 每人每年30元
2020-04-23 湾区城市群
新一年度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将于5月1日正式启动。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医保局了解到,重疾补充保险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一档个账足额划扣、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参保。
据了解,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由于其保费低、保障范围广的特点,重疾补充保险自开展以来,参保人数快速增长。2019医保年度参保人数已达750万,较首年参保人数增加264万,覆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总数的50.4%;截至2020年3月31日,五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8.7亿元,受益人数6.9万人,人均赔付1.2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重疾补充保险保障的特药目录包含有波生坦片(全可利)、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类克)、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等13种药品。
据介绍,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包含两部分:一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二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以某男性参保人患者为例,其因菌血症、急性胆源性胰腺炎于2018年7月3日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住院治疗,2019年2月23日出院,共计235天,住院总医疗费用4551972.84元,医保报销2769290.9元,个人自费135865.47元,个人自付费用1646816.47元,重疾险报销1145771.53元。
今年,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较往年有哪些变化?记者了解到,根据政策规定,深圳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加重疾补充保险,这些人员在享受待遇一时,个人自付累计金额由1万元调整为2千元,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其中调增的支出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支出核算。
据悉,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基础上,今年将特殊人群、本市户籍婴幼儿参保期延长为全年可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同时,增加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重疾补充保险制度促健康的功能。
附:重疾补充保险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安排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可通过团体、一档个账足额划扣、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参保,具体如下:
(一)团体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20年4月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单位退休员工。
2.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29日18时止;缴费时间: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30日18时止。
3.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可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重疾单位参保”提交参保名单,申报成功后登录平安SZ20主页(网址:http://www.pingan.com/sz20),点击“2020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二)一档个账足额划扣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2020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585.4元且在2020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2.划扣时间
于2020年7月初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3.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2020年6月1日9时至2020年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期间收到“一档个账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需重新申请参保,可在2020年6月25日9时至2020年6月30日18时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三)个人自费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2.办理时段
2020年6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
3.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关注“深圳医保”、“深圳人社”、“深圳社保”、“i深圳”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资讯,通过“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的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热点咨询知识问答
1.深圳重疾保障待遇包含哪些?
答: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不限最高支付限额;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中在市外医疗机构购买的药品按不高于本市供应价格的标准,由承办机构按上述比例支付。
具体保障待遇可登陆深圳市医保局官网查看,进入“政策法规”栏目搜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医保规(2020)5号)的通知”。
2.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开始投保?非参保期特殊人群或新生儿可以参保吗?
答:分为集中参保期(每年5、6月)和非集中参保期(针对重度残疾等特殊参保人群)。
(1)集中参保期有三种投保方式:
单位统一投保时间为2020年5月1日9时-2020年5月30日18时;其中企业提交名单时间为: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29日18时,企业HR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或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进行参保人名单提交;企业缴费时间: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30日18时;企业缴费是指提交名单后可立即登录平安重疾补充保险缴费网页(http://www.pingan.com/sz20)录入单位信息、确认参保人员并进行缴费承保。
医保一档足额统一划扣:名单固化时间:2020年5月31日确认一档足额整体名单,医保局将于2020年6月3日-6月10日分批发送短信至参保人,如参保则无需回复短信,如不参保可于2020年6月20日前回复短信N确认不参保;如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反悔的再想重新参保,可在2020年6月25日9时-6月30日18时前可登陆社保局官网中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进行申请操作,一档足额一档足额划帐时间:2020年7月初。
个人自费参保时间为2020年6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
(2)非集中参保期:
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居民、集中供养的孤儿及深圳户籍的婴幼儿,不受集中参保时间的限制,可全年参加重疾补充保险。
深圳户籍特殊人群: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其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支付;
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其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支付;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居民由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残联部门支付;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供养孤儿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民政部门支付。
本市户籍婴幼儿:本市户籍婴幼儿可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申请参加重疾补充保险,按年度参保缴费后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
(1)申报:监护人为深圳户籍的婴幼儿申办深圳基本医疗保险,通过个人服务网页、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和网点自助机、经办柜面申办,在申办同时可选择是否参加重疾补充保险。
(2)参保:对于已申报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人群,可在少儿医保申报并缴费成功后30天内通过平安的微信公众号“城市一账通”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缴费。
3.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是怎样操作的?较往年有哪些变化?
答:具体分三种情况,分别如下,今年较以往新增了特殊人群及新生儿全年参保通道,该部分人群可全年申请参保。
(1)企业投保:单位统一投保时间为2020年5月1日9时-2020年5月30日18时;具体由企业人事操作(具体详见企业参保操作流程);
(2)一档医保个人账户足额统一划扣:如一档参保人在2020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5585.4元,将由社保局于7月初统一从医保个人账户划扣30元,无需个人操作;
(3)除企业统一投保、一档足额统一划扣外的人群(含少儿、退休人员):可在2020年6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通过个人线上自费投保;参保人可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资讯,通过平安的微信公众号“城市一账通”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缴费。
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居民、集中供养的孤儿及深圳户籍的婴幼儿,不受集中参保时间的限制,可全年参加重疾补充保险。
4.深圳市新生儿如何参保重疾补充保险?
答:监护人可通过个人服务网页、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和网点自助机、经办柜面四个渠道为深圳户籍的婴幼儿申办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在申办同时可选择是否参加重疾补充保险。
5.特困人群、低保边缘人员、优抚对象、残疾居民和孤儿如何参保?
答: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非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其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支付;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办理手续,保险费由其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支付;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居民、集中供养的孤儿分别由残联部门和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加手续和缴费。
6.单位人事部门的重疾补充保险投保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1)请登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选择页面中“服务”点击“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或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选择主页“社保服务系统”点击“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输入贵司“单位编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系统;
(2)登录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重疾单位参保”选项,进入重疾参保菜单栏及温馨提示;
(3)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为企业员工进行申报,(可先点击“正常缴交人员查询及批量下载”查看并保存企业社保缴交正常在册人员信息。)在“参保人员申报”栏,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方式一:如为本单位所有医保正常缴交人员参保,直接点击“重疾一键申报”一键申报;方式二:点击“重疾EXCEL导入申报”,手动上传需要参保的企业人员信息,可通过下载“正常缴交人员查询及批量下载”清单对人员进行增加或删减。请注意最后必须点击“设为已读”按钮!
(4)申报成功后,有两种方式进行参保缴费。直接登录平安重疾参保网页(http://www.pingan.com/sz20)点击网站首页右下角“2020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在打开的新窗口输入所在企业的社保单位编号和密码,授权平安进行登录。
(5)授权成功后,您会进入企业信息确认页,填写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电子发票信息,并仔细阅读页面下方提示。(注:重疾补充保险为免税项目,故出具发票统一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确认信息准确后,请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参保缴费”按钮,系统会自动带出您在医保局网站提交的名单信息和应缴金额,核对完毕后在“请在确认订单前阅读缴费协议”前打勾,点击“确认提交”,如有疑问,需重新提交参保人信息,点击左侧“订单管理”、“删除订单”后重新至社保系统重新申报;
(7)确认订单后,系统会跳转线上支付页面,您可选择企业网银、个人储蓄卡、微信及支付宝支付。
(8)线上网银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跳转至支付结果页面,点击“支付结果”查询参保结果。
(9)完成支付后,点击左侧菜单“订单管理”,查询订单信息、电子保单、人员清单信息。
(10)电子发票获取方式(保单承保1-2个工作日后,系统开具电子发票):邮件接收:系统自动发送至您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中;网站下载:登录平安重疾投保网页(http://www.pingan.com/sz20),点击左侧菜单“订单管理”,查询保单号、投保人名称,点击页面下方“电子发票信息及下载地址”,填写电子保单和投保人查询并下载电子发票。
7.电脑号应该如何填写?
答:填写参保信息的时候,如果填写非身份证的情况下是需要再输入电脑号的,电脑号都是7位或9位数字,如果说您用的是新金融社保卡,电脑号是卡片上右下角倒数第二组的7位或9位数字。
8.投保后发票如何获取?投保渠道不同,获取发票的途径是否有不一样?
答:企业参保电子发票获取方式(保单承保1-2个工作日后,系统开具电子发票):邮件接收:系统自动发送至您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中;网站下载:登录平安重疾投保网页(http://www.pingan.com/sz20),点击左侧菜单“订单管理”,查询保单号、投保人名称,点击页面下方“电子发票信息及下载地址”,填写电子保单和投保人查询并下载电子发票。
个人参保电子发票获取方式:参保成功后次日登录平安养老险的官网(yl.pingan.com),选择快捷服务-电子发票,输入保单号、投保人姓名及验证码进行发票申请,申请后等待约5分钟进行电子发票查询、下载及打印。
9.深圳市医保局会像去年一样发送关于重大疾病投保确认的短信吗?是不是随时都可以回复N不参保?
答:深圳市医保局2020年6月3日-6月10日将分批发送投保确认短信,收到短信后如需回复N,请在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如果需退保逾期未发送N,可于2020年6月30日18时之前登陆社保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注册后登陆选择大病医保退出。
10.“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方式有什么区别?
答:线上转账:可选择快钱支付、收银台支付(微信、支付宝),快钱支付支持企业网银、个人储蓄卡及信用卡支付(建议使用企业网银);收银台支付仅支持个人网银储蓄卡及信用卡支付,支付后实时承保;
线下转账:点击“线下转账”,跳转线下转账页面,留存我司收款账户,可下载缴费通知书、线下转账须知、第三方代缴保费证明材料。点击“确认提交”,提交线下转账申请(线下转账采用人工对账,承保时间较长,且提交线下转账申请后无法改为线上支付,请慎重选择)。
注:选择“线下支付”后将不能再选择“线上支付”。
11.之前自己没有购买过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却无法购买是什么原因?
答:本次重疾补充保险的购买除了自己自费购买之外,还有企业统一购买和个账划账购买两种渠道,请通过“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活动页面的查询功能,查询是否已通过其他渠道购买过重疾补充保险。
12.我听说深圳医保局(或政府)发文说困难人群深圳重疾补充保险的报销待遇提高了,具体内容是什么?是不是也是由平安来报销?
答:《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医保规(2020)5号)规定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加重疾补充保险,这些人员在享受待遇一时,个人自付累计金额由1万元调整为2千元,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其中调增的支出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支出核算。
13.政府重疾补充保险如何理赔?
答:(1)在深圳市内住院就诊,医保及重疾补充保险报销均在医院即时结算,无需另行申请理赔,如达到重疾补充保险报销标准,在医院进行刷社保卡结算时医院会进行报销费用的垫付,我司再与医院进行月结。医保结算单提示本次重疾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2)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就诊,2019年9月20日起,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或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刷社保卡即时结算赔付,应由重疾补充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由平安根据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给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支付给各地结算医疗机构,参保人仅需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无需个人申请报销。在此之前异地就医发生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应支付的费用,因当时系统尚未建成,需要返回深圳医保网点提交资料申请审核报销。
(3)在异地非定点医院就诊,先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报销完成后如达到重疾补充保险赔付标准,医保结算单下方会有“温馨提示”;参保人携带医保结算单、社保卡、银行卡前往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的重疾补充保险平安服务窗口提交资料。
14.政府重疾补充保险保障的特药目录中包括哪些药品种类?
答:13种药品的名称为:波生坦片(全可利)、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类克)、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注射用硼替佐米(万珂)、盐酸伊达比星胶囊(善唯达)、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艾诺宁)、氟维司群注射液(芙仕得)、盐酸阿来替尼胶囊(安圣莎)、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可瑞达)、奥拉帕利片(利普卓)、磷酸芦可替尼片(捷恪卫)、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注射用醋酸兰瑞肽(索马杜林)。目前深圳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也涵盖了全可利、类克、修美乐、万珂、善唯达、艾诺宁、安圣莎、利普卓、捷恪卫,具体医保报销范围可咨询深圳市医保局。
15.慈善援助方案是什么?
答:(1)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具体慈善方案建议咨询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2)可瑞达(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具体慈善方案建议咨询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3)爱博新(哌柏西利胶囊),具体慈善方案建议咨询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