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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65元!佛山市医保局制定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项目价格

2020-04-16 湾区城市群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市医保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临时价格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项目的政府定价为65元,同时做IgG、IgM两项检测的定价为97.5元。

积极推动新技术用于疫情防控国家卫健委《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指出,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及流行病学史,抗体检测可作为诊断依据之一。与核酸检测相比,抗体检测只需采集末梢血或静脉血,检测时间约为二十分钟左右,操作起来更为方便快捷。为此,市医保局因应疫情防控需要和有关医疗机构申请,迅速启动了该医疗项目成本测算和价格制定工作,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三医”联动科学制定项目价格作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这次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定价是市医保局自组建以来第一次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工作。市医保局对此高度重视,在定价操作中切实践行“三医联动”改革理念,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医疗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在去年开展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梳理和成本测算工作基础上,使得定价工作得以较快落地。

一是基础工作扎实依托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全面采集新冠病毒抗体试剂产品信息,掌握具体价格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申报材料,结合市医保局去年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梳理和成本测算工作,确定与项目相关的劳务支出、材料消耗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合理测算出项目整体成本。

二是调研论证充分围绕抗体检测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适用情况、检测要求和操作流程以及项目成本构成和具体定价原则等问题,多次征求市内相关医疗机构意见,并组织检验检测、疾控、医疗价格等方面专家以及卫健、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等职能部门召开论证会,拟定项目价格方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将项目价格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是统筹兼顾实施

统筹兼顾基金支出以及相关项目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意见,将项目价格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医保局予以公布。明确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项目,按照不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收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按照医保基金结算有关规定由基金支付。

多措并举构筑医保“抗疫”战线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新成立的市医保局而言是一次重大考验。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全市医保系统多措并举交出了响亮的答卷。

强化医保政策落实严格按照“两个确保”部署,贯彻执行“五个全部”要求,及时拨付各区、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共计15.4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而影响救治。

保障药品耗材供应

积极跟踪落实药品订单响应情况,确保防疫用药品的临床供应;及时共享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服务平台信息,支持和参与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防疫用物资采购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依托该平台直接保障我市医疗机构采购了2000万元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开展定点药店监测在全市五区设置定点药店监测点,动态收集最新的市场情况,建立哄抬价格通报和联动处置机制;市医保局及各分局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定点零售药店共75家,督促各药店严格履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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