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规杜绝“拉链路”: 新改建城市道路须统筹规划一步到位
2019-12-26 湾区城市群
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提升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自今年11月29日起实施,将试行3年。根据新规,凡同一道路同期挖掘的工程必须统筹一并实施,避免反复开挖,杜绝“拉链路”。
为加强道路挖掘管理,减少市政道路工程无序开挖和施工扰民,深圳将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交警局等多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全市市政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市政工程建设的综合规划等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打破行业壁垒,消灭信息孤岛,同心协力,共同抓好抓紧落实,共同推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提升。
根据新规,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在市政工程立项阶段应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加强立项审查,全面统筹涉及道路挖掘项目的立项。在多规合一审查工程完成后,应公示规划建设规模、工程范围、建设周期等相关信息,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局、各区应根据深圳城市规划,严格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阶段应加强占道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交通组织设计审查。凡一次性新改建、大修城市道路项目的,必须按规划要求设计,对地下管网及道路附属设施提出统筹规划建设要求,应同步考虑地下综合管廊和多功能杆建设,做到一次建成,一步到位。
新规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局、各区应统筹编制和落实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和年中调整计划。凡同一道路同期挖掘的工程必须统筹一并实施,避免反复开挖,占用挖掘许可决定书由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抄送项目所在街道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局应统筹市政工程施工挖掘时序,对同一路段存在交叉施工的,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协调施工时序,做到同期施工、统一恢复;对同一片区施工且影响市民交通出行的,必须统筹施工、分批挖掘。
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对设计方案、绿化方案、施工方案、交通疏解方案等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保证设计科学、选材合理、经济可行,并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避免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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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同一道路同期挖掘的工程,必须统筹一并实施,避免反复开挖,占用挖掘许可决定书由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抄送项目所在街道办。
晶报讯未经许可就擅自抢挖道路?罚!近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严查违法占道行为,通报多起违法违规案例,同时呼吁市民拨打12328进行举报。
12月4日17时30分,执法支队盐田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执法巡查,在巡查至北山道双拥公园段时发现某施工单位十几名工人正在路面施工,施工人员正使用挖掘机和拆除机在挖掘路面,施工现场未做任何安全围挡。经核查,该处工程未获得施工许可,执法人员随即对施工工具机械依法予以暂扣,并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警示及围挡。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深圳市运×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今年以来,深圳新一轮建设陆续开工,截至12月24日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共查处路政案件187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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