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变道不打灯?深圳两辆汽车被后车举报遭处罚
2019-12-18 湾区城市群
12 月 17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近日深圳交警接市民举报查获两辆变道没提前打灯、一次变更多条车道的违法车,按照 11 月 1 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简称条例修正案),民警依法对司机进行处罚。
近日,深圳市交警局接网友举报称粤 AH652* 车辆在 107 国道北行深圳洪桥头至塘下涌段洋涌河大桥上,存在变道不打转向灯交通违法行为。接报后深圳交警立即联系举报人获取相关信息。
记者从警方提供的举报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大巴车从最右侧车道缓缓移动到中间车道。此时,该车并没有提前打转向灯。过了一会儿后,大巴车又从中间车道缓缓变至最右侧车道时,再一次没有提前打转向灯。最终,深圳交警依法对该车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300 元,记 1 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深圳交警近日还接微博网友举报称,12 月 5 日 22 时 55 分许,在 G15 沈海高速黄鹤收费站出高速往机场方向,粤 LT661* 号牌小车存在多种交通违法行为,险些引发事故。
记者从警方提供的举报视频中可以看到,被举报车辆先是从左侧突然转至右侧车道(期间并没有打转向灯),接下来则压着线在后车前左右晃动,经过一番 " 蛇形走位 " 后扬长而去。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迅速查询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并通知其前往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目前,深圳交警依法对该车违反禁止标线,予以罚款 200 元,记 3 分处罚;对其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予以罚款 200 元处罚;对其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予以罚款 300 元,记 1 分处罚。
据悉,根据条例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占用导流线行驶的;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将处三百元罚款。第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将处五百元罚款。此外,按照相关法律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还将被扣驾驶证一分,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将被扣驾驶证三分。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提醒市民,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主要包括大型车变道一次占用多条车道、小车打一次灯直接跨越多条车道等情形。
" 变更车道要逐条逐次进行,不能一次性同时变更多条车道。我们发现在遇到堵车的时候,有些车辆为了方便不停在道路上随意变道穿插(俗称蛇形变道),导致道路拥堵情况更加严重,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他说。
如何才能正确变道呢?,民警介绍称,如果道路单方向只有三车道的话,直接跨越变道就会把车道都占满。正确的方式是司机要开转向灯先从第一车道要变更到第二车道,在行驶一段距离后,再变到第三条车道上。" 按照规定,我们认定车辆在车道行驶时间要不少于三秒钟才能变到相邻车道上,在三秒内不能停止使用转向灯。" 他说,车辆违法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时候交警部门将认定为一次违法,如果在该道路再出现类似违法则会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