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积分拟从90分调为1分!深圳宝安明年入学积分大变化
2019-12-11 湾区城市群
取消类别积分方式、连续居住加分每满1个月加1分调整为每满1个月加0.1分、独生子女加90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只加1分……
记者刚刚从宝安区教育局获悉,12月9日,宝安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就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进行征求意见。
该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将影响2020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9日-12月20日。
“梯度赋权”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小南获悉,自2013年宝安区实施积分入学办法后,得到社会各界好评,2014年和2017年分别对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微调。2018年,宝安区创新实行了“共享、分享、单享”学区,按照“优化政策、增加选择、相对就近、公平均衡”的原则将相邻的若干所学校进行划片分组,学位分配得到优化,招生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随着该区“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战略的实施,宝安区的人口吸附力将进一步增强,常住人口增长、职居分离、刻意择校等情况也将进一步加剧;其次相应的国家、省、市层面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因此按照目前的招生形势和顺应政策导向,亟需对现行积分政策进一步优化。
据介绍,本次积分入学修订的目标任务为优先安排深圳户籍学生,优先保障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就读权益,优先保障父母双方在深圳居住、在深圳就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体现“梯度赋权”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优化积分项目,实行综合积分制
宝安教育局表示,本次修订的方向为取消“类别+积分”模式,优化积分项目,以积分高低作为录取依据,实行综合积分制。
修订后的积分入学项目主要结构为“基础分+加分”,按照学生的“户籍”和家庭“居住”情况组成“基础分”,并设置居住时间、社保、计生、户证、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等加分项。
主要变化有:
1、取消“类别+积分”模式,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
2、原本连续居住加分为每满1个月加1分,调整为:每满1个月加0.1分,加分不封顶;其中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加分封顶5分。
3、原本计生加分情况为独生子女加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30分,调整为:只有独生子女加分,且只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4、对于非深户而言,原本计算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时间,每满1个月加1分;调整后,也是计算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但是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算加分,加分不封顶。
此外,在非深户籍社保加分一项中新增:
(1)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一方持有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加1分。
(2)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加1分。
如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的,加0.1分,积分不封顶。
5增加两个加分项:
(1)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有其他子女在同所申请学校的同学段非毕业年级就读的,加1分。
此次征求意见期限为10天。意见反馈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宝安区教育局联系。
联系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cjyk@baoan.gov.cn或通过政府规章草案民意征询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号楼401,邮政编码:518000,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话方式:0755-2775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