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未满12岁禁骑共享单车 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
2019-11-13 湾区城市群
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共享单车经营者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经营者不得挪用;不得在共享单车车辆上违规设置广告;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从事互联网租赁经营活动……
11月1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发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稿)》(下称《办法》),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于12月12日之前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押金保险】
经营者不得挪用用户押金
一些共享单车破产后,用户的押金无法追回,让大家对押金做法心有余悸。不过《办法》没有全面禁止这一做法,只是提出经营者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提供经营者专用存管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经营者不得挪用。
鼓励经营者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采用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方式提供服务的,预付资金的收取、存管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鼓励经营者为用户购买保险
《办法》还提到,鼓励经营者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用户骑行过程发生伤害事故时,经营者应当及时救助并协助用户办理保险理赔。
《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
【车辆要求】
禁止放开共享电动自行车
记者注意到,《办法》对共享单车车辆也有明确要求,不仅要求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还需要具备带有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能够实现对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以及利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引导用户在允许停放的位置停放车辆,并在指定区域或路段限制用户停放车辆的功能。
而且,共享车辆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另外不得安装外接动力驱动的装置或接口、不得安装影响安全骑行的附属设施;并不得在车辆上违规设置广告。
目前,一些城市放开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不过《办法》提出,广州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从事互联网租赁经营活动。
【乱停乱放】
停放秩序由城管部门监管
今年7月,广州市创新开展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商招标,确定摩拜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为中心六区的中标运营企业,运营配额分别为18万辆、12万辆和10万辆。虽然全市单车总量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企业在部分区域过度集中投放、现场乱停放、故障残旧车辆回收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在地铁出入口、景点商圈、公交车站、交通枢纽等热点区域尤为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正常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和其他公用设施(如消防设施和通道等)的正常运行。这些问题,市民反映强烈,媒体也多次进行了报道。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议尽快完善行业管理立法,加强监管,有效治理现场乱象。
共享单车投放多少由谁说了算?自行车被盗、故意损毁谁来管?自行车投放无序谁监督?《办法》对这些问题都作了责任划定。其中,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权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要进行查处。
区政府可以设置禁停区
共享单车与机动车抢道、乱停乱放问题一直困扰城市发展,《办法》提出,相关部门要编制全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组织对全市具备条件的道路进行自行车道的建设、改造和提升,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
而对于乱停乱放问题,《办法》提出,市、区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停放区设置条件、布局原则和设施要求。
对不宜停放自行车的区域和路段,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置禁停标识。住宅区、办公区、商业区、一般性城市公园、旅游风景区、轨道交通车站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停车配建指标标准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并且在满足绿地率及城市景观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采用地面设置形式,方便使用。
加强约束用户违规停放行为
《办法》提出,应当利用精准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执行和落实禁停区域管理要求,并综合采取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客户端警示提醒、用户用车信用评分奖惩、升降收费标准、收取调度费用等措施,对用户车辆停放行为实施有效引导和管理。
对于乱停乱放,企业可以约定信用评分、违约金、黑名单等违约惩处手段,加强对用户违规停放行为的约束管理。
及时回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办法》对共享单车的运营维护也提出要求,要求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管理,强调更新投放车辆前应当回收相应数量的旧车;及时回收超过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能正常使用车辆,确保车辆符合规定要求;车辆应当投放、停放至自行车停放区内,并及时规整自行车停放区内停放秩序;车辆投放、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办法》提出,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实现车辆投放、使用、停放、更新、退出等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动态监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区有关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道路、河道或者公共场所的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经营者不能立即清理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相关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企业代表: 不能再回到 共享单车的无序投放时代
“一直以来,摩拜都严格执行全市不超量投放共享单车的原则,承诺在配额内置换旧车。在置换过程中,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进度,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摩拜在广州中心六区不超过18万辆单车,回收旧单车同时置换新单车,不给城市增加压力。”摩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严格遵守总量调控原则,重视对投放车辆的精细化管理,不能再回到共享单车的无序投放时代,给城市管理带来障碍。监管的逐步跟进,也将让共享单车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
哈啰单车则表示,进入广州4个多月来一直贯彻精细化运营思路,并结合广州的特点,推动共享单车市场的发展。“后续我们也将结合公司在穗运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积极对《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稿)提出建议。”相关负责人表示。
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
目前《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12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1.信函:请将意见信函邮寄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调控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邮编:510642,请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jwchenjianfeng@gz.gov.cn),请在邮件主题标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意见建议”;建议中注明“原条款内容,建议内容及建议理由”。
3.网站:广州交通信息网(网址:http://jtj.gz.gov.cn),“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