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何时禁进食、手机外放? 乘客守则正在修订
2019-10-31 湾区城市群
还在烦恼地铁上有人吃“重口味”食物、看视频不戴耳机外放声音?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对乘客在地铁内的17类行为进行规范(详见本报10月29日A1版报道)。
乘客不得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不得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新规中这些约束内容引发热议。据了解,对拒不遵守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不文明乘客或登“黑名单”。
那么,对于这些不文明乘车行为,广州地铁现有的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如何跟进落实交通运输部新规?市民对此的态度如何?
现状:禁“重口味”食品,未规定不准功放
记者查阅现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发现,其中不少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即将实行的新规相似,如“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禁止乞讨、卖艺、捡拾垃圾”“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禁止使用滑板和溜冰鞋”“禁止躺卧、踩踏坐席”等。
也就是说,广州地铁车厢内可以饮食,但不可进食有刺激性气味食品,如韭菜味的饺子、榴莲、方便面等。不过,目前对于这些行为,只是口头劝说,并无具体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地铁尚未明确规定不准大声外放音乐。
今年7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提出“禁止使用滑板和溜冰鞋、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记者了解到,该乘客守则征求意见阶段已结束,正待公布正式版本。
跟进:乘客守则正修订,将落实交通部新规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北京、昆明、兰州等地已出台地方性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确禁止在地铁上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违反规定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或者进行相应处罚。
交通运输部新规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广州接下来如何跟进落实?
对此,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仍在修订中,会根据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做进一步的配套跟进。
广州地铁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新的乘客守则,暂未接到相关通知。目前广州地铁的做法是,如遇到车厢内进食、外放声音等严重影响车厢环境的情况,站内工作人员会善意劝阻。
观察:早高峰车厢中不乏网络视频音乐声
10月30日,记者在上午8时至10时期间,走访了广州地铁三号线、五号线部分地铁站,观察乘客是否有在列车上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或进食的情况。
早高峰期间,车厢内可谓人山人海,乘客们连手都很难伸出来。即便如此,还是能在车厢内听到音量不小的外放音乐。“我把你画成花,未开的一朵花……”一些乘客即使在人挤人的情况下,也要“创造条件”刷短视频,且不戴耳机,一会儿是音乐声,一会儿是笑声。还有一名乘客外放英语听力,跟读出声。
9时至10时左右,车厢没有那么拥挤了。记者观察发现,多数乘客在用手机刷短视频、看剧时都戴上了耳机。不过,一些乘客打电话时音量颇大。
乘客在地铁进食的情况则较少。记者只观察到部分乘客携带包子、豆浆等早餐,有乘客会在车厢内喝奶茶,很少有味道较大的食物出现在地铁上。
态度:有了新规,制止不文明行为理直气壮
对于即将实施的新规,广州市民的态度如何?
记者在地铁站内随机采访了数十名乘客。对于在列车内约束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进食等,乘客们均表示理解与赞同。
“禁止外放声音当然好啊。每天上班都得在地铁上被迫听重复的网络歌曲,且很大声,还是会影响心情。”有乘客说,下班期间,他还曾遇到有人在地铁车厢内外放恐怖电影的,“看剧看电影都要外放的,不理解”。
游戏背景音也是受访乘客遇到较多的车厢内噪音,“有人打游戏,打着打着还开始骂人”。也有乘客表示,一些人讲电话时特别大声,特别是情绪激动时,也属于一种“噪音”。
受访乘客均表示,希望新规尽快落地,“以前听到外放声只能默默走远点,现在出了新规就有理由制止了。”不少人也认为,要从自身做起,“我有时坐车很无聊看视频,但没带耳机,就会调至静音只看字幕”。
一些受访乘客提出,乘客的素质很重要,有时在车厢内看到小孩听儿歌,很大声且单曲循环,坐在对面会觉得很吵。“家长应该制止小朋友在地铁上吵吵闹闹。”
关于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多数乘客们持赞同态度。有乘客认为,类似榴莲、大蒜、韭菜等食物应该不被允许带上车厢。有乘客遇到过在很挤的情况下,有人带麻辣烫和烧烤进站,“虽然不吃,但还是会担心被打翻弄到身上”。“别带刺激性味道的食物就行。”也有乘客认为,带食物搭地铁,只要包装好,味道不重也可以接受。
此外,对地铁上其他不文明行为,乘客们表示也需要关注。“有些人靠在手扶杆上,别人都不能扶了。”还有乘客抱怨一些人只顾看着手机,甚至赶着下车时,边喊“麻烦让一让”边往前走,却依然看着手机不看路。
专家说法
统一规范标准出台 避免“尺度不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轨道交通客流集中、空间封闭,其安全和秩序需要通过立法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经常发生的、带有不良社会风气的行为作为规范焦点,将此前的道德约束变为法律约束,对规范和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息,截至2018年底,我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24个省份的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和客流量的大幅增加,运营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许多新问题,文明乘车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对乘客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但同时,各地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容易让乘客无所适从,还需形成文明共识。例如,广州出台的地方性规定就没有涉及“地铁内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广州出台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则没有对骑平衡车、电动车乘车行为进行约束。
王成认为,无论从提高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的角度,还是基于增强乘客文明出行意识的考量,都需要出台统一的“顶层设计”,对于乘客行为加以规范,倡导文明乘车。
受访人士认为,明年4月《办法》正式实施后,如何落实是关键。相关部门要开展执法督查,及时发布相关的处罚结果,督促乘客自觉遵照执行;同时,还需对乘客正确引导和温馨提示,不断提升提高市民自我约束能力。
王成表示,目前,《办法》中虽然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行为以“禁止”和“不得”进行明确,但并没有明确乘客违反相关规定后的法律后果,因此需要与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依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提升法律震慑力。同时,还要加强对于乘客文明出行的引导。“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主管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让《办法》中的规定内容深入人心。”王成说,对于乘客的违法行为,运营企业工作人员要及时介入进行劝阻,提高保全证据意识,在无法快速制止的情况下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