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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示范区,深圳为什么燃?

2019-08-22 湾区城市群

连日来的深圳,“燃爆”了。

媒体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成为央媒、深圳本地媒体和全国各地媒体关注的焦点,纷纷头条置顶。

朋友圈燃了。《意见》的相关报道刷屏了,高点赞、高转发、高评论量,阅读量上10万+就跟玩儿似的。

深圳人燃了。面对党中央、国务院送来的“超级大礼包”,深圳人群情激奋、奔走相告,为深圳代言、打Call。不少领导干部直言,《意见》发布后,很激动、很亢奋,坐不住、睡不着;网友们纷纷表示,身为深圳人,生逢其时,很幸运,很自豪,很期待!

粤港澳大湾区燃了。《意见》引发包括港澳在内的大湾区城市各界热议,纷纷表示要把握机遇,共谋发展。

股市燃了。前脚《意见》正式印发,后脚深圳本地股强势走高。本周一,沪深两市集体高开,深圳本地股开盘掀涨停潮。不用怀疑,《意见》给深圳带来的重大机遇与利好预期,就是深圳本地股“全线飘红”的背后力量。

全国燃了。大家关注深圳,讨论深圳,祝福深圳。

海外燃了。观察人士认为,《意见》是中央政府将深圳提升到全球舞台层面,从而让它成为一座全面发展的世界级城市。世界对深圳有了新期待。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为什么燃?

因使命而燃。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深圳的身上,有太多标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无疑是最闪亮、最耀眼的一个。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着眼的是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一国两制”伟大实践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全局,着眼的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已经远远超越推动深圳改革发展的范畴,具有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意义。

因特区进阶而燃。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访问深圳时曾说:“你们社会主义怎么走,没有实验室不行。深圳就是实验室。”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中央对深圳的期待和要求已不止于经济发展。从先行先试到全方位、全过程先行示范,“实验室”升格,“经济特区”向“综合特区”进阶。进击的深圳,正在开启全面升级的壮阔新征程。

大任降于深圳,深圳人没有理由不“燃”。

重大机遇来临,深圳有太多理由当“燃”。

《意见》全文四千多字,可谓字字珠玑,句句含“金”,几乎每句话都是一项重大改革、一个重大项目,都是实打实的干货。

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催生改革“集大成者”,尽显改革先锋本色,燃!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尤其需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深圳不少改革已经突入“无人区”,每向前一步都不容易。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意味着中央将适度授权,更多地给市场留白,给地方留白,为深圳打开改革空间。以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突破传统“一事一议”单项上报,凸显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放大改革的“乘数效应”;全国其他地方推进的改革试点,深圳自动适用,人有我有,人无我争取,人各自有我全都有,改革集成将放大深圳的改革优势。

重申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探索,营造一流法治化环境,燃!

法者,治之端也。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存在大量法律空白,主要靠“红头文件”办事,立法权的缺失,一度限制了深圳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的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各种先行性立法和突破性立法,让改革于法有据,为推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不过,近年来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行使相对谨慎,先行性立法和变通立法明显少了,有些领域跟不上改革创新的步伐。《意见》鼓励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深刻领会“变通”内涵,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有利于深圳探寻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制度体系,加快在知识产权制度、科技创新与新经济监管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营造一流法治化环境,增强城市“磁吸力”。

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增创创新领先优势,燃!

尽管深圳被外界认为是“中国硅谷”,但与国内外先进城市,尤其是与硅谷、特拉维夫等世界创新中心相比,在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方面差距不小。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处在国家创新体系金字塔的塔尖,被称作“科研皇冠上的明珠”,是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的核心力量,对高层次人才、重大科研项目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具有强大的“虹吸效应”。而深圳就是“明珠”上的主阵地!这一地位的赋予,有利于深圳加快补齐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短板,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加快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燃!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把“香港—深圳”定为重要一极,要求发挥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坚持“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扎实做好“深港合作”大文章,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在制度创新上拿出把硅谷比下去的志气,在合作区内探索实施特殊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在多个领域先行先试,打造国际离岸创新中心。这有利于深圳在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中放大自身的创新能级,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核心引擎功能和创新引领作用。

支持深圳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承办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意见》中上百个政策创新点,都是“燃点”。每一项展开,都有着丰富的想象空间、发挥空间,都通向令人鼓舞振奋的前景。

重大使命、重大任务、重大机遇,很“燃”;抓住机遇、完成任务、担好使命,更“燃”。

更勇猛。“战以勇为主,以气为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殊荣独此一份,担子也要一肩挑。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闯“无人区”,非勇猛无以为胜。深圳要做的工作,不是伸伸手摘低垂的果实,甚至也不是“跳起来摘桃子”,而是须寤寐思服、倾心尽力,加速助跑、奋力起跳,久久为功,才可能取得的顶级成果。热血沸腾,还得拿出一股子气劲来,一往无前,再造一个激情燃烧的火红年代。

更敢闯。“宜守不移之志,以成可大之功。”看准了的事情,就要矢志推进、驰而不息;认定了的目标,就要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其间,必有沟沟坎坎,必有层层障碍,必有风险挑战,怎么办?放开胆子去想,迈开步子去争。比如,综合授权与立法变通,虽“尚方宝剑”在手,但也要担一定风险,由谁去做、走什么程序、怎么做、需要什么配套,具体实施起来绝不容易。要打开工作思路,把问题症结捋清楚,自己把握不准的,要积极向上沟通汇报,合力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意见》本身是争取的结果,落实《意见》是一个继续争取的过程,要趁热打铁、再接再厉,盯住政策不放,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大力拓展政策空间。

更善创。“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工作,无先例可循,无经验可依,每向前推进一步,都是了不起的创造。《意见》擘画的美好蓝图能不能一一落地落实,深圳能不能最终达成使命,关键在干,想干,还要能干、会干。多策划战役战略性改革,多推动高质量、引领型创新,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加速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创出示范新路来。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光荣的使命在前方召唤,壮阔的征程在脚下铺展,搏之!箭上弦、鞍上马,把手头的活热火朝天地干起来,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让我们和深圳一起“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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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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