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不用先垫资再报销了!一定要提前换好金融社保卡
2019-08-15 湾区城市群
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高速公路"已经修通,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系统全面启动、联网运行!从今起,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部分由医保系统与医院直接结算,不再需要参保人自己操心办理,不过前提是参保人必须持有金融社保卡。
记者了解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前,参保人看病需要自己先垫付款项;出院后,参保人还必须回参保地报销。此外,由于异地医疗费审核周期较长,参保人还必得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走完所有的报销流程,十分耗时耗力。如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后,这一切繁复的过程都将成为过去式。
市人社局表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以下四类群体: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转诊人员(即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此外,一些地区急诊入院人员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参保人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首先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说明异地安置或居住、常驻工作、转诊住院等备案原因,并填写实际就医地点;然后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金融社保卡,就可以持卡住院直接结算了。
市医保局提醒,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开设了异地就医专栏,定期发布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全国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有需要的参保人可直接登录网站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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