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一房多售”!中山拟出台新规,规范二手房交易
2019-07-12 湾区城市群
买房可谓人生大事,相信街坊们都会十分谨慎,但“一房多售”、虚假合同等陷阱还是时有出现,防不胜防,好消息是:
《中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将对二手房的全交易流程进行系统性规范,明确禁止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签订虚假房地产经纪合同或买卖合同,利用虚假房屋信息、虚假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诈骗、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
经纪人员需实名登记
《意见稿》明晰了委托中介机构或是买卖双方自行网签的两种不同操作方式。
委托中介机构交易的,经纪机构应当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申请中介机构帐号,方可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同时还要求经纪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并进行培训后,方可获得存量房网签系统的账号。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房屋产权人要自行通过网站进行存量房交易的,需经实名验证在存量房网签系统注册账号。
如何把控房源信息真实性
在对房源信息真实性的把控上,《意见稿》明确,通过中介交易的,经纪机构应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核实房屋的权利状况,并在存量房交易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及协商一致合同条款,通过系统生成、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让买卖双方签章确认。自行交易的,卖房人可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与买房人自行完成合同签约、打印等手续,也可到签约服务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合同打印后双方签章确认。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签环节中,可以限制一房多售,对已办理存量房交易网上交易手续的房源,存量房网签系统将限制对该存量房生成其他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查看房屋的交易登记状态等相关信息。
“所以市民不用担心网签后卖房人再次销售房屋,特别是自行交易的,如果买卖双方交易最终不能完成,需要双方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解除合同,同时注销网签手续双方应共同到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办理。”
明确了中介机构的禁止行为
《意见稿》明确了中介机构的禁止行为,包括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不按本规定要求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验证房屋信息;
◆隐瞒提供经纪居间、代理服务的事实,谎称出让人、受让人自行成交的行为;
◆未经出让人或受让人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变更、注销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住房限购政策执行期间不履行对购房人资格审查义务,或者协助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
◆以欺骗、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当事人及房屋信息;
◆签订虚假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违规操作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出让人、受让人交易的;
◆利用虚假房屋信息、虚假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诈骗、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的等。
如果违规将由房地产、公安、税务、工商、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