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14.5万人!珠海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9-07-12 湾区城市群
7月10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东省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珠海市执行全省统一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此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9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惠及约14.5万人。
珠海市民李先生今年76岁,现养老金为3800元/月,缴费年限37年。按照本次调整办法,李先生每月养老金定额调整部分增加60元,挂钩调整方面增加83.6元和59元共142.6元,即李先生每月养老金一共增加202.6元,调整后每月养老金4002.6元,增幅5.33%。同时,一次性补发2019年1月—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1215.6元。另外,由于李先生已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单列一次性发放高龄倾斜待遇12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因此,李先生将于近日收到养老金共6418.2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指每人每月定额加发6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一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倾斜调整中,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六个档次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重点关怀,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向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仍未达到珠海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据了解,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7月开始发放,并一次性补发1-6月调整增加金额。据珠海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国家和广东省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珠海市将切实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近日陆续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