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七大新高地 落实20项创新举措
2019-07-12 湾区城市群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下称《意见》)精神,广州开发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广州开发区关于推进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广州开发区将围绕打造七大新高地,落实20项创新举措。从探索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到积极创建扩大进出口政策试验区,将有力地推动广州开发区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引领之区。
七大新高地托起改革创新“试验地”
5月28日,国务院发布《意见》,吹响了新时代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再出发”的号角。《意见》出台后,广州开发区迅速出台《若干措施》,再次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凸显了“开发区速度”。
据了解,《若干措施》紧密结合广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主线,重点围绕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升对内对外合作水平、强化要素集约节约利用、广揽“高精尖缺”人才、加速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等七大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
国务院《意见》明确提出,国家级开发区要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在广州开发区率先出台的《若干措施》中,该区结合自身战略目标,具体提出打造7个“新高地”: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创新型产业新高地、核心技术新高地、开放型合作新高地、资源运用新高地、人才发展新高地和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管齐下”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广州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开发区将从打造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先行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对接和全面合作、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三方面抓紧抓实《若干措施》的落地实施。
在服务民营和中小企业方面,广州开发区将加快打造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先行先试区;在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机遇方面,该区近期已推动穗港智造特别合作区正式启动,该区还将推动黄埔新贸易创新中心,紧抓中新知识城上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契机,注重发挥黄埔港“古港”“良港”影响力,努力创建“一带一路”支撑区。
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方面,广州开发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头号工程,加强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打响“承诺制信任审批”“订制式审批服务”“秒批”等改革品牌,为国家级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探索新路、提供鲜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