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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划定27个重点片区 总面积约312.7平方公里

2019-07-04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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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4日讯 7月3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获悉,《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下称《规划优化》)正式公布。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划定了27个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片区。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深圳在2016年成为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之一。

《规划优化》明确,总体目标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除特殊地质地区、特殊污染源地区以外,到2020年,深圳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深圳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以最高标准、最高质量开展深圳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在近期建设重点区域规划方面,深圳共划定27个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片区,包括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前海合作区、大运新城等,总面积约312.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35.6平方公里,占深圳市2020年规划建成区面积的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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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网络综合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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