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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月起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住宅加装电梯"添砖加瓦"

2019-07-01 湾区城市群

7月1日起,子女及其配求偶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为父母住宅加装电梯“添砖加瓦”了,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发出《关于增加父母住宅增设电梯子女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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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既盘活了沉睡的资金,也提升了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目前中山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此次通知指出,自2019年7月1日起修改为“我市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配偶、以及其子女和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据了解,去年9月中山完成首例旧楼加装电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仅跑一次就完成,一次性提取金额32000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中山共办理3笔旧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总金额为25.47万元。对于该项提取政策,不少公积金缴存人觉得受益人群覆盖面有限,需要旧楼加装电梯的都是老旧小区,申请人大多是老人家,老人家退休后已经没有缴纳公积金。此次修改后,旧楼加装电梯将可以提取子女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让更多公积金缴存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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