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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中山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2019-06-25 湾区城市群

昨天,网上流传一份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并传言“中山公积金最新政策!认房又认贷。”“通知”表示,6月24日起,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套数认证有新政,外地客户使用公积金需增加户籍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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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向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求证,该文件不是红头文件,不是他们发布的,但他们早就按照这个通知中的内容在执行了。

主要内容如下:

1、公积金异地贷款增加申请人户籍地的家庭住房证明,户籍地的住房计入申请人的住房套数。

此项新政主要针对使用异地公积金的购房者,此前对于异地公积金购房者,除了审查其在中山使用公积金的贷款次数和住房套数外,还需其提供在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及住房套数证明,以判定其该次申请是否符合可贷范围内的套数、次数要求。

2、申请人家庭的征信报告显示正在还款的房产套数也计入申请人目前的住房套数。

对于该项,根据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对以往政策的重申。

中山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要求为:以家庭为单位,房产少于两套且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少于两次,目前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但不少购房者不清楚自己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根据该项规定,核算住房套数并不限于房产还款属性,无论是已全款还是按揭购房的住房,都计入套数核算。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使用次数不因房产的出售而抵扣。

需提醒的是,

中山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认定,

既认存量房,也认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本地申请人与异地申请人,

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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