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优化过渡性房屋政策 免行政费收1港元象征性租金
2019-04-19 湾区城市群
4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为鼓励更多民间机构发展过渡性房屋,香港特区政府再推优化措施,包括授权地政总署免收非住宅地或楼宇发展过渡性房屋的豁免书费用、一元象征式租金批地等。
免收行政费用
香港特区政府近年致力推动过渡性房屋发展,以纾缓基层住房问题。不过,非政府机构若在私人非住宅土地及楼宇发展过渡性房屋,须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书,并缴付豁免书费用及行政费;若使用临时空置官地及楼宇提供过渡性房屋,则要申请短期租约,并缴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新措施下,若非政府机构提出的过渡性房屋计划获香港运输及房屋局支持,并与局方就租务、管理及计划终结时安排等签署协议书,承诺提供可负担租金,可获豁免相关费用。
新政策鼓励更多社企参与
慈善机构乐善堂正计划将香港九龙城小学校舍改为过渡性房屋的项目,料受惠于新措施,可免豁免书及行政费用。
乐善堂总干事刘爱诗称,暂未知可节省金额,但认为新措施有助简化申请程序,可望鼓励更多非牟利机构或社会企业参与兴建社会房屋。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也计划在深水埗兴建过渡性房屋。社联业务总监黄健伟称,大部分非政府机构不擅长建屋,希望除了金钱,特区政府可提供更多技术支持。
香港特区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民建联柯创盛相信,改由地政总署署长以短期租约批出土地,能够加快进度。他期望特区政府在觅地、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更多协助。
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网络综合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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