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办理东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019-03-01 湾区城市群
准备办居住证的市民,好消息来了!日前,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方便缴纳社保或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种情况下,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目前,东莞市已经按照《通知》规定施行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警务室申办,“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暂不能申办。
需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通知》,从今年1月1日开始调整对已缴纳社保或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业务。
根据《通知》规定,近一年内在东莞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市公安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提交申办材料,10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居住证,“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暂不能申办。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满半年
《通知》还规定,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通知》明确,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此类情形下,市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受理单位如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记者获悉,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市公安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除了《通知》规定的情形,其他市民需要办理居住证的,仍需要在登记居住满半年后才可以申办。
申办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
直系亲属是指:
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