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深圳市政协委员发言“热词”
2019-01-18 湾区城市群
2019年1月17日,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
1月17日上午,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粤港澳大湾区”继续成为会上“热词”。深圳如何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核心引擎功能,如何与港澳进一步深化金融、科创、人才合作成为委员们关注的重点。
●推动深港两地深化科技创新领域合作
“深港要携手共建科创双中心。”郭万达委员用一张PPT向大家解释,所谓“科创双中心”就是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前者更重应用研究,后者强调基础研究,“这两个中心不仅是国家重大的科技创新的战略布局,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港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需要。”
他建议,深圳与香港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合作可以从三方面进行。首先是合作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深度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重点在深港都具有优势的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生命科学和信息技术领域;合作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第二是在前海探索深港“双总部”,鼓励跨国公司、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在深圳前海和香港两地同时设立总部机构。第三是在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探索“科研自由港”,实行与科研及辅助相关的人才、资金、设备、技术、信息、数据等可以跨境自由流动。第四是在深圳率先落实香港科技人才的同等待遇。第五是深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李子刚委员同样关注深圳如何利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打造国际化创新之都,“我们要实施‘南合作北智造’战略,进一步强化深圳在珠三角东岸地区创新网络的枢纽地位。”
他建议,以“总部+创新研发+高端制造”的健康模式作为产业空间调整的目标,一边进行“北深圳科技制造产业带”的规划,全面梳理统筹“机荷—深惠高速”以北地区的空间产业资源,一边发展“深港边境创新科技合作区”,进一步加强深港间科创的合作。
●推动深圳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何杰委员在发言中说,深圳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既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金融新体制,打造中国国际竞争新优势,又有利于推进内地与港澳更紧密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整体竞争力。
他建议,深圳应推动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高跨境金融监管水平。在顶层设计上争取设立人民银行南方总部,代表中央协调大湾区的金融工作;在准入门槛上,放宽对港澳机构企业在注册方面股份比例、经营范围以及资质认定方面的限制;在跨境金融监管合作上,建立起全国性的跨境反欺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以及反逃税的监测预警系统和合作机制,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他还提出,加强大湾区“金融+产业”与专门服务业的跨境合作。利用“金融+科技”,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和共享;通过“金融+环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制定绿色金融标准,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通过“金融+社会”推动大湾区社会企业、慈善信托、社会影响力债券与基金的发展,把大湾区打造为全球社会影响力金融高地。
●推动粤港双向融合,鼓励深企投资港澳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要有来,而且要有往,才能将发展惠及港澳居民。”郁亮委员在发言中说,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目标不仅要打造全球最具活力的创新经济带,为粤港澳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也要强化港澳和内地联系,将香港、澳门融入祖国发展大局,促进祖国政治社会稳定。
他说,改革开放40年来,香港、澳门向内地输送了大量资金、先进的制度和管理经验,对深圳、广东乃至全国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走到今天,内地企业应该有来有往。深圳毗邻香港,深圳企业的商业模式大多发源于香港,对接港澳的能力相对更强。目前深圳有6400余家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建设大湾区为这些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政府应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业积极投资港澳。
他建议,政府牵线搭桥引导和鼓励深圳企业加大对港澳的投资力度,包括明确双向融合的战略目标、制定实施方案、设立合资格企业目录等。与此同时,加快对港澳投资的“放管服”改革,实行发改、商务、国资(如有)多部门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并统一审批标准、材料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