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部分航空公司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19-01-04 湾区城市群
目前,海航、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今年春运有利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零元时代。
2018年6月5日,时隔三年,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而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去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
公开资料显示,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数据显示,2019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低于每吨5000元,这意味着1月份的燃油附加费有望取消。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该规定,2015年2月航空公司停止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是随着油价上涨,2018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超过燃油附加费起征点,航空公司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
去年10月份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因此,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再度上涨,国内航线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11月份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再度上涨,达到6218元/吨,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件费上涨至50元/人。
再经历了连续上涨之后,12月份油价下滑,燃油附加费随之下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2018年以来油价不断上涨,对航空公司业绩冲击很大,最近的价格回落是民航运输是一大利好。民航资源网专家林智杰表示,2018年从4月份开始,油价都处于持续上涨,到11月份环比回落10%,今年1月份预计再回落20%,这个对缓解航空公司的利润压力还是有一定的贡献。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只是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项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公司可恢复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携程机票负责人表示。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南航等三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值得一提的是,眼下,正值春运机票预订高峰。这一利好消息,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出行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