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航处拟建无人机机主注册制度 最快2020年落实
2018-12-26 湾区城市群
12月2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民航处2018年4至7月就规管无人机咨询公众3个月,咨询文件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建立机主注册制度、要求无人机操作者购买第三者保险及接受培训等,但文件称难以要求旅客注册。民航处处长李天柱25日表示,在咨询期内收到140份建议书,当局初步倾向建立机主注册制度,但没有透露旅客是否会获豁免。
资料图:一男子操作无人机。
据报道,现在在香港使用无人机航拍,主要受《1995年飞航(香港)令》监管,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因卤莽或疏忽,导致或允许飞机对他人或财产安全构成危险,若要操作重量超过7公斤无人机,必须事先获民航处批准。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若使用无人机提供有偿服务,必须事先获民航处批准。
民航处之前已就规管无人机咨询公众,李天柱表示,咨询期收到约140份建议书,主流意见支持加强立法规管无人机操作。他透露,当局初步倾向建立注册制度,拥有重量超过250克无人机,必须通过网上系统登记个人资料,也计划要求机主买第三者保险及完成安全培训。此外,当局考虑将禁飞区扩大到人口稠密地区及敏感设施,例如监狱。李天柱说,预计2019年年中会将相关草案提交立法会,最快2020年落实。
不过,咨询文件指出,难以要求旅客及访客注册,又称旅客已受现行法例规管,若沿用此规管方式,民航处会考虑在各出入境管制站采用有效途径,发放无人机的安全信息。至于买第三者保险及完成安全培训的要求,文件没有提及是否会对旅客作豁免。
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认为,是否豁免旅客的注册要求,可在立法时讨论处理,至于买第三者保险及安全培训的要求,他认为不应因为操作者是旅客就有豁免,否则会成为漏洞。他建议,香港可与境外建立互认制度,旅客要在境外有合适牌照才可在香港操作无人机,做法类似国际驾驶执照。
香港无人机航拍会创会人周亦乐说,不时在境外航拍群组见到旅客在维多利亚港上空航拍的影片,他认为不少旅客都不知道维港上空不能使用无人机,建议若要立法规管,应规定旅客也要就无人机作简单注册,或要求旅客抵港时,登记所携带无人机。